焦艳鹏

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刑法学教授

焦艳鹏, 长治市 人, 刑法学 环境刑法博士, 重庆大学法学院 环境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法学分会 常务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理事等。

个人简介

焦艳鹏,男,1979年6月出生, 汉族 , 重庆市 “百人计划”特聘专家,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之“双千计划”,第二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

主要从事生态环境的刑法治理研究工作。主持参与了基于统计分析的中国环境保护刑事司法效能及其优化、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等多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出版了《刑法生态法益论》《 刑法分论 》2部著作,发表《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约束下的污染环境罪》等多篇论文,荣获环境保护部、 中国法学会 一等奖 1项等。

科研成果

焦艳鹏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法学会、国家环保部、国家民政部等项目。出版学术专著《刑法生态法益论》。在国外、境外及内地著名刊物《 法制与社会发展 》《 现代法学 》《 法学评论 》《法学》《 政治与法律 》等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被《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曾赴 加拿大 、 美国 、 法国 、 韩国 、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进行合作研究与访问交流。

博士论文获“首届全国 刑法学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专著《刑法生态法益论》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法学分会 “环境法学优秀成果 一等奖 ”、论文获“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 孙国华 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国家环保部、 中国法学会 “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主题征文比赛一等奖、 中华环保联合会 “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征文活动 一等奖 、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2016年优秀年会论文奖等荣誉或奖励。决策咨询报告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

担任职务

焦艳鹏现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暨教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同时兼任上述研究会的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法学分会 常务委员等。曾入选中央政法委、国家教育部“双千计划”,挂职担任 姑苏区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担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等项目的通讯评审专家,担任教育部霍英东奖等奖项的评委、担任多所高校高级职称通讯评审专家及多家专业刊物的审稿专家。担任《中国环境司法发展年度报告》(刑事卷)的主撰稿人。

获得荣誉

焦艳鹏教授从事环境法学、 刑法学 特别是环境刑法学的研究近十年,是中国环境刑法学研究的前沿学者。通过精细化的研究,他在环境刑法的生态化、生态法益理论、法益理论的司法化等方面取得了系列成果。鉴于焦艳鹏教授的突出贡献,2016年他被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称号,并被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等多家单位推荐参加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已指导博士生6名,硕士生9名。近年来累计完成指导硕士研究生19名,其中1名获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本科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等创新项目多项。参与完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

其它信息

焦艳鹏已完成国家教育部科研项目1项。正在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国法学会 、国家民政部、 江苏省 社科联等各类课题5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多项。承担 苏州市 旅游局等政府委托立法项目。在包括国际四大检索在内的境外、国外及国内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担任海内外多家学术刊物的通讯评审专家。被澳门现代金融研究中心聘为兼职教授。博士论文《刑法生态法益基础理论研究》获“首届全国 刑法学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参考资料

  1. 焦艳鹏 教授 博导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