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泽楷

因“历史反革命罪”被捕,被判处5年徒刑

汪泽楷,男,1894年8月生。湖南 醴陵市 西乡栗山坝(今为 陵市 茶山镇 )人。曾用名杜叔林、杜竹君、汪士楷、裸体。

1958年因“历史反革命罪”被捕,被判处5年徒刑。1958年12月在 潜江市 劳改农场因病逝世(又一说1959年12月)。1979年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撤销判决,为其恢复名誉。

人物生平

教育经历

1919年毕业于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 。9月赴法勤工俭学,加入工学世界社。

工作经历

1922年加入中国 社会主义 青年团。

1923年2月至12月任旅欧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执行委员会委员、学生运动委员会主任。

1923年入 莫斯科东方大学 学习。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11月至1924年10月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莫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

1924年回国,同年10月至1925年9月任中共安源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1925年6月任中共豫陕区委委员,并在 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 政治部任职。

1926年3月至8月任 中共 豫陕区执行委员会书记。8月至12月任中共豫区执行委员会书记。同年12月至1927年2月任中共湖北区执行委员会委员、组织部主任。

1927年4月出席在武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8月任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 书记。9月至11月任中共 湖北省 委员会常务委员、组织部部长。同年11月至1928年6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局组织科负责人。

1928年5月赴苏联 莫斯科 ,出席6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因追随陈独秀违反组织纪律,于1929年11月被开除党籍。

1929年在上海以杜竹君笔名翻译出版 卡尔·马克思 《 哲学的贫困 》等书。

1931年至1937年在 北平市 、 桂林市 等地高等学校任教。

抗日战争 期间, 1939年至1942年先后任国民革命军预备第二师(师长陈明仁)顾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分校教官。后在桂林汉民中学、 广西师范大学 执教。1949年4月因支持学生运动被广西南宁法院传讯,遂辞职回 湖南省 。

湖南和平解放后,曾任 湖南省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省政协委员、 湖南大学图书馆 馆长。1951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3年春任武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授、综合资料室主任。

个人生活

健康状况

1958年12月在 潜江市 劳改农场因病逝世(又一说1959年12月)。

人物事件

1958年因“历史反革命罪”被捕,被判处5年徒刑。1979年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撤销判决,为其恢复名誉。

参考资料

  1. 汪泽楷中共江西省委书记_湖南名人网 湖南名人网 202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