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市是部分国家采用的 行政区划 ,通常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或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的城市,后来在1930年 国民政府 公布《市 组织法 》后,改称院辖市,受行政院管辖。1948年《 中华民国宪法 》公布后,改称 直辖市 。
特别市是1930年以前 中华民国 的一级行政区划名称,由国民政府直接管辖的“市”。
发展历程
民国时期的特别市是指1930年以前中华民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名称,由国民政府直接管辖的“市”。1930年国民政府公布《市组织法》后,改称院辖市,受行政院管辖。1948年《中华民国宪法》公布后,又改称直辖市。
民国时期特别市有八个: 南京 (首都特别市)、 上海市 、 天津市 、 青岛市 、汉口、 重庆市 、 北平市 、 广州市 。
1948年9月24日,解放 济南市 的战役结束后,济南即划为特别市并实行军事管制,曾极短时间设置为军事特别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北平成为新中国的首都,改名 北京 ;南京、青岛、广州、汉口撤销特别市;天津、重庆撤销特别市后分别于1967年和1997年恢复为 直辖市 。
其他国家
韩国
特别市也是大韩民国的一级 行政区划 名称。 韩国 现有有两个特别市,一个是首都 首尔特别市 ,旧称 汉阳 ;另一个为2012年7月2日正式成立的 世宗特别自治市 。“ 首尔 ”一词为 朝鲜语 固有词“”(在韩语里解作“首都”)的中文音译,亦无对应的汉字名称。
朝鲜
特别市也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名称。设有罗先特别市和 南浦特级市 这两个特别市。
日本
特别市是 日本 在1947年制定的《地方自治法》中规定的一种行政区划名称。特别市拥有处理 都道府县 及市事务的权利。后于1956年废止,由 政令指定都市 制度代替。
如今日本道州制议论中,亦有特别市的说法。
德国
特别市也是西德时期的一种 行政区划 名称,当时只有 柏林西部地区 。实际上为一片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