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 山东省 青岛警备区(简称"青岛警备区")成立于1969年11月,隶属 济南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军区 ,为 正师级 单位,是中国共产党 青岛市 委员会的军事部门和 青岛市人民政府 的兵役机关,接受山东省军区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 双重领导 。
历史沿革
1969年11月14日, 青岛市人民武装部 与守备19师合并组建青岛警备区,隶属 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 。统辖:守备部队、直属部(分)队,青岛边防检查站和 市南区 、 市北区 、 台东区 、 四方区 、 沧口区 、崂山县人民武装部;领导济南军区驻青岛铁路分局军事代表办事处、济南军区青岛航务军事代表办事处和济南军区后勤部第一四一医院。
至1985年,青岛警备区 司令员 先后为 裴维增 、 马连辉 、 陈新华 、刘东起, 政治委员 先后为 史世屏 、张瑞厚、李福亭、李治亭。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 后勤部 和施工办公室。青岛警备区驻武定路29号。
1973年8月20日,青岛边防检查站划归 山东省公安厅 建制。
1978年12月18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 通知, 即墨区 、胶县、 胶南县 和 黄岛区 人民武装部从1979年1月1日起划归青岛警备区建制。
1985年10月,奉济南军区精简整编命令, 青岛军分区 合并至青岛警备区。青岛军分区所辖6区6县 人民武装部 转属青岛警备区建制。青岛警备区自1985年12月1日零时起,归 山东省 军区建制,执行师级权限。
整编后至1990年底,司令员先后为沈兆吉、 石庆明 ,政治委员先后为贾启忠、张钰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统辖守备部队、船运队、教导队和县、区人民武装部。
1986年,遵照中发第5号、国办发第25号文件和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军区《关于做好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交接工作的通知》,将6区6县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建制。自7月1日起按新体制办公。县、区 人民武装部 移交地方后,既是中国共产党县(区)委员会的军事部,又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机构单设,接受中共县(区)委、人民政府和青岛警备区的 双重领导 。
军事设施
兵营
1970~1986年,青岛警备区共有营房234座,占地255.9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49.7万余平方米。
工事
自1955—1978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和 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 的指示,先后从6个军级单位抽调兵力120余个团次,构筑了大量的坑道和火炮工事、轻(重) 机关枪 工事、掩蔽部、观察所等,加强了 青岛市 地区的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