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扶,字云翔, 太原市 (今 晋源区 )人,莒公俭之后。元和五年,登进士第,为 侍御史 ,终 福州市 团练观察使。诗二首。
正文
入朝为 监察御史 ,出为 刺史 。太和初,入朝为屯田郎中。十五年,充 山南道 宣抚使,至 邓州市 。奏:“ 内乡县 行市、黄涧两场仓督 邓琬 等,先主掌 湖南省 、 江西省 运到 糙米 ,至浙川县于荒野中囤贮,除支用外,六千九百四十五硕, 烂成灰尘。 度支 牒征元掌所由,自贞元二十年,邓琬父子兄弟至玄孙,相承禁系二十八年,前后禁死九人。今琬孙及玄孙见在枷禁者。”敕曰:“如闻盐铁、度支两使,此类极多。其邓琬等四人,资产全已卖纳,禁系三代, 死狱中,实伤和气。邓琬等并疏放。天下州府监院如有此类,不得禁经三年已上。速便疏理以闻。”物议嘉扶有宣抚之才。俄转司勋郎中。
八年,充弘文馆学士,判院事。九年,转职方郎中,权知中书舍人事。 开成 初,正拜 舍人 ,逾月,授 福州市 刺史 、 御史中丞 、 福建省 团练观察使。四年十一月,卒于镇。
扶佐幕立事,登朝有名,及廉问瓯、闽,政事不治。身殁之后,仆妾争财,诣阙论诉,法司按劾,其家财十万贯,归于二妾。又尝枉杀部人,为其家所诉。行己前后不类,时论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