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尚清(1956年2月-2014年11月6日),男, 汉族 ,中共党员,生前任 齐齐哈尔市 公安局特警支队副局级侦察员。1976年2月入伍,历任战士、技师、汽车连副连长、连长、生产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1999年9月由部队副团职转业到公安机关,历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负责危险物品管理工作)、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防暴支队助理调研员、 齐齐哈尔市 排爆队顾问、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政治处副主任等职务。
2014年11月6日晚10时30分,于尚清因旧伤复发抢救无效去世,享年58岁。 11月12日7时45分,其追悼会在 齐齐哈尔市 殡仪馆举办。
人物生平
参军入伍
1976年2月,于尚清入伍。同年,便参加了唐山抗震救灾,在6个月的时间里,他和战友们用手指在废墟瓦砾中抠挖,救出了120多名被压在瓦砾中的群众,抢运出了上百万元的公私财物。救灾结束时,他荣立了个人三等功。
1977年7月,于尚清在辽宁抗洪救灾中救出了22名被困3天3夜的灾民,再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83年,于尚清率领战士在“4.28”特大暴风雪中奋战12天,抢修战备通讯线路500多公里,破雪开道将给养运送到48座高山哨卡,被部队官兵誉为“钢铁 后勤保障 线”,他又一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在部队23年中,于尚清2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7次受到 集团军 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嘉奖。
转业公安
1999年9月,于尚清由部队副团职转业到公安机关工作,任 齐齐哈尔市 公安局建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负责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于尚清主动提出到治安部门进行分管危险品的工作。从警以来,他曾30余次参加排爆,他自己挖掘、排除的各种炸弹, 毒气弹 等就高达2000多枚。
2003年9月1日,位于商业中心的萨拉伯尔酒店发现定时爆炸装置,于尚清连续拆除10枚爆炸装置,在拆除最后一枚爆炸装置时,突发爆炸导致于尚清重伤,经检查,他左眼 失明 ,右耳失聪,右腿已成残疾。此后,于尚清被聘为齐齐哈尔排爆队的顾问。
2004年11月3日,因工作出色,于尚清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005年4月,中国公安部政治部特邀于尚清参加了"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先进事迹报告团。 4月30日,参加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大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此外还曾获得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军转干部等荣誉称号。
人物逝世
2014年7月,因旧伤复发,于尚清入住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接受治疗。8月13日,因伤情危急,于尚清转入北京解放军306医院抢救。11月6日晚10时30分,于尚清因抢救无效去世,享年58岁。
人物事迹
执行任务身受重伤
2003年9月1日9时40分, 齐齐哈尔市 第三届 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 开幕。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接到萨拉伯尔酒店报案,称位于商业中心的酒店内发现一枚定时爆炸装置,就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时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的于尚清挺身而出,经仔细勘查发现首枚爆炸装置被绑在煤气管道上,当时任何震动都有可能引发连环爆炸,整幢大楼都将坍塌。凭着他的胆识和经验,他仍连续拆除3枚爆炸装置。就在人们为他成功排险庆贺时,现场又发现8枚爆炸装置,于尚清成功将7枚爆炸装置拆除,就在他拆除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最后一枚爆炸装置时,突然传来“嘭”的一声巨响,发生了爆炸,于尚清当场倒在血泊中。他的右手拇指被炸断,食指被炸飞,整个右手掌被炸裂,爆炸碎片崩入双眼 晶体 ,身躯被炸伤100多处。经检查,他左眼 失明 ,右耳失聪,右腿残疾。
自制静电消除装置
2001年10月,管区一个废弃的造纸厂在进行施工时,一名民工突然昏倒,经抢救认定是 氯气中毒 。接到报案后,于尚清马上奔赴现场,到现场后发现有3个氯气罐,其中一个正在泄漏。在这关键时刻,他挺身而出,用毛巾捂着鼻子和嘴巴,只身一人将泄漏的氯气罐的阀门关死,避免了一起更大事故的发生。他在分管爆炸物品管理后发现,一些单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他便开始研究如何提高安全生产的问题。
2002年5月,于尚清到 齐齐哈尔市 猎弹厂火工车间检查安全工作,他发现近500平方米的车间里没有安装 静电 消除装置,一旦静电引起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他要求该车间立即停产整顿,但购置静电消除设备需要20余万元,企业停产一个月则要损失100多万元。为消除这个重大安全隐患,他利用企业的废旧材料自制出静电消除装置,造价仅180多元,于尚清还拒绝了该厂提出的两万元奖励。
为小区居民无偿奉献
2001年,小区低保户张某的孩子考上 高中 没钱入学,到一些亲戚朋友家求助借钱,可亲戚朋友知道他们夫妇已经双双下岗,没人愿意伸出援手。于尚清偶然听说了这事,便借给了张某一万元钱。直到张某的孩子高中毕业,一分钱都还没还给于尚清。
于尚清居住的小区有600多户居民,于尚清在部队期间掌握了一手精湛的修理车辆、家电等技术,他来到小区后,便义务地给小区居民当起了修理工。2002年,小区居民普遍反映小区供水不好,时常停水,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物业管理部门对供水系统进行几次检修,效果都不佳。于尚清得知后,主动找到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提出自己可以帮助检修小区的供水系统。于尚清用了三个晚上的时间,排除了小区供水系统的故障。
人物悼念
2014年11月7日下午2点45分,拆弹英雄于尚清的儿子给306医院殡仪馆值班人员打来电话。 按照家属心愿,于尚清的遗体于当日运回 齐齐哈尔市 安葬,并在齐齐哈尔举办追悼会。11月8日,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等人做出批示,对拆弹英雄于尚清去世表示沉痛哀悼,要求相关部门安排好于尚清的后事,照顾好家属。11月12日7时45分,其追悼会在齐齐哈尔市殡仪馆举办。
人物荣誉
参考资料:
个人生活
生活清贫
于尚清生活清贫,与妻子杜长君、儿子于嘉住着三十多平米的房子,家电、被褥等都是他在部队时下发的。
工作检查中,建设路日杂商店等几家单位严重违规经营,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于尚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令其停业整顿,这几家单位便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于尚清,给他送钱送物,但都被他一概拒绝(送礼不要,吃请不到)。于尚清喜欢抽烟,一些业户便在其检查工作时准备高档香烟,为了拒绝,于尚清干脆戒掉了抽了二十八年的烟。
重伤难愈
自2003年爆炸重伤以来,由于碎片分散在于尚清的眼底、四肢、 膀胱 等内脏和神经中,且爆炸使他的5节 腰椎 发生移位,于尚清经常浑身疼痛,只能靠吃止痛片来缓解,而长期服药,又造成他的胃黏膜和肠道受损。2010年10月底,于尚清腰椎疼得无法走路,止疼药对他已经没有作用。同年11月,他在齐齐哈尔第一医院做了手术,医生用4根钢钉将他的5节腰椎固定。
登上银幕
2008年,根据于尚清真实故事所改编的电影《千钧。一发》上映,由导演 高群书 执导,影片剧本根据于尚清的自述改编,于尚清成为 黑龙江省 继王进喜后第二位被搬上银幕的英雄人物。由于影片中有很多 长镜头 ,需要手部 特写 ,但于尚清因为排爆失去了一根手指,所以拍摄起来难度很大。最终在开机前几天定下了一位非职业演员,由现实生活中也是警察的 马国伟 扮演,于尚清则为影片设计了所有炸弹。 同年,该电影荣获第11届上海电影节最佳男主角和评委会大奖,于尚清与妻子杜长君受邀走上红毯。
参加访谈
参考资料:
人物评价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在于尚清身上,蕴涵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博大,他那高尚的品德远远超越排爆行为本身。他甘于清贫,淡泊名利的品格,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好榜样。(东北网 评)
于尚清同志在危急时刻英勇无畏、不怕牺牲,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工作中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在生活中牢记入党誓言,满腔热情为人民服务,做了大量好事、善事;在负伤致残后,一如既往,淡泊名利,拖着伤残的身体,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向于尚清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政治意识;学习他忠于党,忠于人民,不畏艰险,在危难关头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学习他恪尽职守,秉公执法,钻研业务的敬业精神;学习他艰苦朴素,淡泊名利,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坦荡襟怀;学习他心系百姓,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中国共产党 黑龙江省 委员会 评)
即使在他不惜生命,排爆救险,成为中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之后,也没有躺在自己的功劳簿上,而是拖着伤残的身体,付出比别人不知要多出多少倍的心血,竭尽全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东北网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