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概 (?-1434年),字元节, 吉水县 人。幼年时父亲早亡,因母亲改嫁 胡姓 ,所以早年用 胡姓 。 永乐 年间考中进士,步入仕途,而后 巡抚 苏州市 、 浙江省 等地右 都御史 ,掌南都察院事,后又代理刑部,为官执法非常严, 宣德 九年(1434年)去世。
人物简介
概述
熊概幼年丧父,随母亲改嫁胡氏, 冒姓 胡。永乐九年(1411年),熊概考中进士。后被授予 御史 。永乐十六(1418年)年,熊概升为广西按察使。峒溪蛮人大肆出来抢掠,布政使计划请 靖江王 的军队来阻止他们。熊概不同意,他说:“我等任方面之官,贼寇来时不能抵御,怎能还烦劳王爷?况且贼寇肯定不来,他们只是戒严而已。”后来果然如此,不久,他调任 广东省 。
经历
洪熙 元年(1425年)正月,熊概以原官和布政使周干、参政叶春巡视南 、 浙江省 。当初, 夏原吉 在 江南 治水回来后,以左通政赵居任取代他,兼督理农业事务。赵居任不体恤百姓,每年都上报说丰收。 朱棣 也知道他谎报。他死后,左通政岳福继任,他庸愚懦弱,不理事。 朱高炽 监国时,曾命熊概以 御史 之衔代理刑部事务,明仁宗知道他贤,所以有这个任命。同年八月,周干回京,说有关部门多任用非人,当地豪强肆意作恶,而岳福又不管事。 朱瞻基 把岳福召回,升熊概为大理寺卿,与叶春一同前往 巡抚 。南畿、 浙江 设巡抚自此而始。
浙西豪强把持郡县生杀之权。 海盐县 百姓平康非常残暴,御史要逮捕他,他逃掉了。正赶上大赦,他又回来了,还聚众八百余人。熊概将他逮捕诛杀。过后,又把巨恶之徒数十人全部逮捕,押解来京,于是奸 之徒被平息下去了。各卫所粮饷不继,军队缺粮。熊概先把各府赎罪米四万二千余石发出供应部队,然后再上报朝廷。皇上很高兴,传谕户部不要给熊概治以擅作主张之罪。
熊概执法严厉,奸民很害怕他,便将诽毁他的书上传朝廷。 宣德 二年(1427年),行在 都御史 弹劾熊概与叶春所到之处擅自赏罚,纵兵骚扰百姓。皇上不问,暗中派 御史 去调查,但一无所得,由此更加信任熊概。
宣德三年(1428年)七月,皇上赐玺书奖励他。熊概也很自信,应当兴废的事他都列出上奏。当时朝廷屡次派出部官到 江南 造纸 、买铜铁。熊概说洪水积涝,百姓饥 ,请求停罢这种行动。
宣德五年(1430年),熊概回到朝廷,才改回 原姓 。不久,他升为右都御史,掌南都察院事。行在 都御史 顾佐 有病,朝廷通过驿传召熊概代管他的职务,兼代理刑部。
宣德 九年(1434年)十月,省察记录犯囚的罪案,熊概从早到晚,未暇进食。突然他感到晕眩,然后便去世了。皇上赐祭,派船送他归葬。
历史评价
张廷玉 :①概性刚决,巡视江南,威名甚盛。及掌台宪,声称渐损于初;②明初以十五布政司分治天下,诸边要害则遣侯伯勋臣镇扼之。 永乐 之季,敕 蹇义 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事竣还朝,不为经制。宣德初,始命熊概 巡抚 苏、松、两浙。越数年,而 江西省 、 河南省 诸省以次专设巡抚官。 天顺 初,暂罢复设,诸边亦稍用廷臣出镇或参赞军务。盖以地大物众,法令滋章,三司谨奉教条,修其常职;而兴利除弊,均赋税,击贪浊,安善良,惟巡抚得以便宜从事。
史籍记载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传第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