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理文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

陈理文(1928年–1986年), 黎族 ,海南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人。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986年4月15日,陈理文在 五指山市 病逝,终年58岁。

人物生平

陈理文的二 叔父 和三叔父都是中共地下工作者,他从小就受到两位长辈革命思想的熏陶,立志为国为民而奋斗。1941年,陈理文参加琼崖抗日独立总队,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陈理文是有名的突击英雄,战斗勇猛,当时的部队武器落后,缺乏重型攻坚装备,敌人的 堡成为巨大的威胁,每次攻坚战斗,陈理文都报名参加突击队,带领突击队勇猛冲杀,攻陷敌人的堡垒、据点,为战斗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1948年,在 琼崖纵队 发起的秋季攻势中,作为班长的陈理文参加攻克石壁、岭门的战斗,带领突击班占领外围工事,接连攻克 国民革命军 24个碉堡,为主力部队打开通道。1949年3月 春季攻势 的南辰战斗中,刚被提升为排长的陈理文带领突击队英勇机智闯入敌阵,接连突破5道复杂障碍物,攻下3座碉堡,为夺取战斗胜利立下显赫战功。此战后,琼崖纵队授予陈理文“突击英雄”称号。琼崖解放战争中,陈理文在作战中4次负伤,立过4次大功。1950年5月, 海南岛 解放,在 琼崖纵队 召开的庆功大会上,陈理文被授予“特等功臣”光荣称号,并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战斗英雄代表大会,被授予“全国战斗英雄”称号,受到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是海南唯一荣获此称号的解放军战士。

海南解放后,陈理文历任海南军区某部副连长、教导大队副中队长,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县长,中共保亭县委副书记,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 广东省 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委员,中共崖县县委副书记,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州政法委员会主任,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等职。在各级领导岗位上,陈理文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把毕生精力贡献给 海南省 各族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

1986年4月15日,陈理文在 五指山市 病逝,终年58岁。

参考资料

  1. 海南党史百名人物|陈理文 人民网 202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