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残疾人保护法

美国残疾人保护法

《美国残疾人保护法》签署于1990年,为残疾人在使用社会服务设施、出入公共场所和就业等方面提供了极大便利。这部法案也因此被视为 美国 助残事业进入“无障碍时代”的标志。30年后,美国残障人士的无障碍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但理想中的无障碍时代还未到来。

美国残疾人比例占全国人口的12%到20%。在全球范围内,残疾人数量已达到6 .5亿,占全球总人口的十分之一,构成最大的弱势群体。2010年7月,即《美国残疾人保护法》签署20周年之际, 奥巴马 曾签署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政府增加残疾人雇员比例。2011年,由于申请人数激增,美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残疾人保障项目濒临破产。

法案简介

1990年生效的《 美国 残疾人法案 》为残疾人在使用社会服务设施,出入公共场所和就业等方面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标志着美国残疾人事业真正进入了“无障碍时代”。

纪念活动

20周年

20周年纪念活动 2010年7月26日,在美国首都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白宫南草坪, 美国总统 奥巴马 在美国残疾人保护法通过20周年庆祝活动上签署行政命令。

当天,在 白宫 举行的庆祝美国残疾人保护法通过20周年活动中, 奥巴马 签署行政命令,内容包括下令联邦政府增加残疾人雇员比例。

25周年

2015年7月12日, 纽约 举办残疾人 荣耀 游行,纪念《 美国残疾人法案 》通过25周年。为纪念《美国残疾人保护法》颁布25周年, 纽约 市长 白思豪 (比尔·德布拉西奥)宣布2015年7月为纽约的“残疾人自豪月”。当天的游行由白思豪启动,3000多人参加,穿过 曼哈顿 中心街区。

参考资料

  1. 美“无障碍时代”还未到来 障碍众多就业最难 新华网 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