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科举制

隋代通过考试选拔人材的制度

隋朝 科举制的常举科目有四,日 秀才 、 进士 、俊士、 明经 ,其中秀才、明经二科系承前之旧,进士、俊士为新创贡举之科。四科中,除明经所举须“经明行修”之士外,秀才、进士二科以试文为主,除试策外,秀才又有加试赋、铭等杂文。

隋代科举制,一是选举体制的改革带动了身分限制的宽弛,二是考试侧重的变化。其中身分限制的变化主要是指突破了 魏晋南北朝 时期入仕的门第限制与士庶藩篱;考试侧重的变化表现在强调“文教”。 隋代科举制与后代相比,尚有不完备之处。

隋朝 的科举制尚处于初创阶段,生须经州郡长官推荐,未能自由投考 。但这一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它终于打破了 门阀 士族对政权的垄断,使寒门子弟获得仕进的机会,有利于人才的成长,也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

简介

魏晋 以来,均以「 九品中正制 」选拔、任用人材,由是导致门阀世族垄断朝政。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门阀 世袭 ,故在 开皇 末年实行科举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 举,废除了传统的州郡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隋代的考试制度,除有 秀才 、明经科外, 隋炀帝 时又加了进士科; 进士 只试策, 明经 除试策外还试经。这两种科目都适应了一般士绅的要求,通过考试,即可入仕。由是就算是一般庶族寒门,只要有才就有机会 身掌权的统治阶层中。后来 唐朝 进一步完善科举制,起到奖拔寒庶、抑制 门阀 的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