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冠五(1918年2月23日-2007年4月20日),曾用名李均,山东 金乡县 城南王丕庄人,二十世纪七、八、九十年代担任 首钢集团 负责人、 改革开放 初期的企业家。1935年12月,周冠五参加“一二·九”运动。1936年3月,他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金乡县抗日动员委员会,同年5月成为 中国共产党党员 。在 抗日战争 和 解放战争 时期,周冠五先后担任八路军苏鲁豫军区营地长、冀鲁豫边区 湖西专区 金巨县大队大队长、金乡县政府县长以及 贵溪市 军分区参谋长。他曾获得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并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周冠五于2007年4月20日因病逝世,享年89岁。
人物生平
抗日战争时期,周冠五同志历任山东 金乡县 抗敌后援会干事,北方局党校学员;苏鲁豫边区人民 义勇军 班长、排长;苏鲁豫金嘉济工作团(中心县委)军事部长兼特务连长;苏鲁豫金乡县独立营营长;冀鲁豫教四旅十一团一营营长;冀鲁豫金乡县大队大队长、冀鲁豫金乡县政府县长。 解放战争 时期,周冠五同志历任冀鲁豫单虞县县长、七分区二十团团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野战军 七纵队特务团五十九团副团长、团长、冀鲁豫九团团长; 贵溪市 军分区参谋长。新中国成立以来,周冠五同志先后担任石景山钢铁厂人事室主任、副厂长、厂长;石景山钢铁公司经理;首钢革委会副主任;首钢党委副书记、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兼首钢总公司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国家体改委委员;首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工厂委员会主任。
个人生活
健康状况
1995年2月离职休养。2007年4月20日逝世,享年89岁。
获得荣誉
主要成就
周冠五同志为党的事业,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付出了毕生的精力。青年时代,他投身于争取民族独立与解放的伟大斗争; 解放战争 时期,他率领部队在冀鲁豫 解放区 坚持斗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率领 首钢集团 成为我国第一批改革试点企业,积极探索 国有企业改革 的新路子、新方法。他创造的首钢承包制对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示范;重视科技创新,在冶金行业里创造了多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 经济技术指标 ;率领首钢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经营和发展,积极探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组建成立 华夏银行 。他注重理论和政策研究,系统地建立了科学严密的 企业经营机制 和内部管理体系,使 首钢 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先锋。
社会任职
先后当选中共八大、十大、十二大代表和第六、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及七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