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烈

康熙进士

王承烈(1666-1730),字逊功,号复庵。 清代 学者。 康熙帝 四十八年 进士 ,历官至工、邢两部之右侍郎。 西安府 泾阳县 鲁桥镇 (治今泾阳县 安吴镇 )王家村人。

人物生平

王承烈(1666-1730),字逊功,号复庵。清代学者。康熙四十八年进士,历官至工、邢两部之右侍郎。今治 陕西省 泾阳县安吴镇王家村人。为明末学者王徵的曾孙。

19岁时补为诸生,精通科举学业,兼晓各种知识,举凡乐歌、 文言文 词等,无所不通。家贫,以教授生徒奉养父母。

43岁时 乡试 夺魁,名噪士林,他并不以为荣耀。 康熙 四十八年(1709)中 进士 ,授 翰林院 检讨。

雍正 元年(1723),王承烈改任 监察御史 ,巡视京师东、北两城。当时某豪门恶仆的亲戚无端抢夺了商人的钱财,并仗势怒骂,一时群情汹汹,要求严惩其人。恶仆遂将其亲戚隐藏在豪门府中。王承烈得知此情,不畏豪门,下令将其搜捕归案,绳之以法,士民无不称颂。后掌都察院山东道监察御史时,一旗人杀人,因系豪门,遂嫁祸于人,使无辜百姓入狱抵罪。九门提督已经定案,所有司法部门不敢提出异议,而王承烈奋起抗争,终于使被诬陷的百姓得以昭雪,杀人的旗人受到了严惩。不久,补吏科掌印给事中。皇帝知其博学,将其召入 养心殿 ,请其讲解《大学》中的《明明德》章,辩儒释之分。皇上听讲后极为高兴,谓其学有本源。随即出为湖北督粮道。当时荆州府(治今 江陵县 )及 荆门州 (治今湖北省 荆门市 )一些县的百姓请求就近缴粮,王承烈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将应运送的粮食就便兑换成了银两,既节省了运费,也便利了百姓。在征发壮丁运粮时,王承烈用“保甲法”约束其众,严禁贿赂,赏罚分明,军民都乐于听他调度。后来升任 江西省 布政使。

雍正帝 五年(1727),布兰泰代伊立都为江西 巡抚 ,其人为政急切,执法严苛,王承烈为人刚正,从不迎合。雍正六年(1728),王承烈被任命为都察院右副 都御史 。他入京进见皇帝时,即备拟奏折,详细陈述了布兰泰政事上的过失。皇帝听后大怒,即令布兰泰入京对证。面对王承烈列举的种种事实,布兰泰理屈辞穷,随即落职。王承烈因此名闻海内。不久被任命为工部右侍郎,后调任 刑部侍郎 。到刑部后,身患 疟疾 ,卧床不起,过了一年,便去世了。终年64岁。朝廷为赐祭葬,方得移榇归里。

学术成就

王承烈自幼勤学,长大后拜 关中 大儒 李二曲 (二曲)为师,为李颙及门弟子中的佼佼者。他在做官之前,与 王心敬 同学于李颙,潜心研讨 儒家 的性命道德之学。成 进士 后,拜李安溪为师,精研 宋儒 之书,讲求身体力行,从来不为空言。著有《日省录》、《 毛诗解 》(一作《复庵诗说》)及《 尚书 解》等书传世,其中《尚书解》一书系卧病之后,深思《尚书》疑义,夜不能寐,伏枕而成;《毛诗解》是以 朱熹 《 诗集传 》为根据,抨击毛、郑传注的著作。

人格风貌

王承烈历官20余年,以节操高洁闻名于世。他甘贫守志,为政清廉,俸禄偶有节余,即用来救济孤贫,修建学校,从来不过问个人的财产,也不为子孙打算。去世之日,几乎无钱入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