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为法(1899年-1970年),祖籍 仪征市 。洪为法与郭沫若、 成仿吾 、郁达夫、 赵景深 、李初梨、 彭康 、 叶灵凤 、周全年、 方光焘 、 龚冰庐 等皆为好友,是创造社出版的《洪水》半月刊的编辑之一。
简介
洪为法(1899年-1970年),祖籍仪征,世居 扬州市 。曾用名炳炎,字式良、石梁,解放后以字式良行世。幼年家贫,靠 舅父 资助入学。15岁就读于扬州第五师范学校,19岁开始发表作品,大多发在上海《亚洲日报》。“五四”运动发生后,洪为法力谋文学上的解放,提倡白话文,写新诗,做新立说,成了 新文化运动 的拥护者。当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文坛上,活跃着一位既写小说又写诗歌,还写散文的多才多艺的青年作家,他就是洪为法。 1921年考入武昌高等师范中文系。在校期间,开始与创造社发起人郭沫若通信结交,并成为 扬州市 唯一的创造社成员。同期还经同学 李俊民 介绍加入 中国国民党 ( 左派 )。 武汉大学 毕业后曾赴 上海市 与友人合办创造社刊物《洪水》。1927年1月,又应郭沫若之邀,赴汉口任教,曾任湖北《 农民日报 》副刊编辑。同年离鄂返 江苏省 ,先后在国民党 江苏省 党部、省政府、民政厅,国民党 上海市 党部、海员党部等部门任职。1942年初,因失业避居泰县乡村,并利用其特殊身份掩护共产党干部 杜干全 等人的革命活动。抗战胜利后,任江苏省政务厅秘书、省立镇江民众教育馆馆长、 南京市教育局 督学、镇江文化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洪为法兄弟8人,排行老三,二弟为溥,社会学家,早年毕业于 清华大学 ,后去 台湾 ,1991年病故;三弟为济,又名 吴天 ,现代剧作家,1989年病逝于广州。为法生有一子四女,均生活在 江苏省 、 山东省 等地,其中四女洪美曾任《 无锡日报 》副刊主编。
人生经历
洪为法,字式良、石果,曾用名洪石果、洪炳炎,署名天戈。生于1899年除夕,卒于1970年,江苏仪征人。创造社成员,办过多种刊物,任过 国民政府 文职官员,长期从事大、中学校的教学工作。洪父洪锐,字敏元,江苏省立第八师范学校文 ;母臧忍安,清末翰林臧谷侄女。洪为法兄弟姐妹八人,排行第三。三弟 吴天 是剧作家,二弟洪为溥是 社会学 教授,均有成就。
洪为法出身在一个比较贫困的知识分子家庭。受父辈影响,少时喜欢 唐诗 和《 雨花石 》等通俗文学作品。在扬州省立第五师范读书时,又得国文教师 李涵秋 培养,开始大量阅读中外小说并习作。19岁开始发表作品,大多刊发在上海《亚洲时报》,笔名天戈。民国8年(1919年)五师毕业后在附小任教,受“五四”运动影响,投入谋求文学解放的洪流,又创作大量新诗在《 时事新报 》副刊《 学灯 》上发表。民国10年考入武昌高等师范中文系,翌年与郭沫若通信结交,郭沫若对他的诗作颇为赞赏。洪在《创造》季刊上发表诗、小说和评论,成为创造社成员,是创造社中唯一的 仪征市 人。洪积极参加该社的活动,与郭沫若、 成仿吾 、郁达夫、 阿英 、 赵景深 、 方光焘 、 彭康 、周全年、 龚冰庐 等过从甚密。
创造社是当年文坛上最激进的文学团体之一。郭沫若是主要组织者。洪早在五师附小教书时,就经常向创造社的刊物《 创造周报 》和《创造日》投稿。1925年初,郁达夫聘请郭沫若去武昌师大当文学系主任,郭沫若因故谢绝了。当时许多人都劝郭沫若赴任,而洪为法的规劝给郭沫若印象最深。郭沫若在《创造十年续篇》中写道:“武大出身的洪为法,当时是常在和我通信的,他的劝法尤其直率。他说,要在中国文学界树一势力,有入教育界之必要。中国人是封建主义思想的结晶,只要正式地上过你一点钟的课,便结下了师生关系,他便要拥戴你,称你为导师,而自称为弟子。如仅是著书立说,不怕尽有人深切地受了你的教益,他是讳莫如深的。一会儿要和你称兄道弟,一会儿还要骂你 涅 盘出世。这真是不合算的。他这番话,倒的确也道破了一部分真实。”
民国14年(1925年)洪为法大学毕业后,与周全平等合编创造社刊物《洪水》(意为 雅威 让洪水来洗荡人间的罪恶)。郭沫若曾在该刊同所谓“ 国家主义 ”公开论战, 成仿吾 也在该刊宣传“ 文学革命 ”的主张,洪为法曾发表大批小说、散文和诗作。笔名为天戈,表明了自己的人生意愿。《洪水》在旧中国恶势力者眼中,俨然是令他们颤抖的“洪水猛兽”,而洪为法便是这洪水中的一股激流,一朵浪花。
洪为法作为一名创造社重要成员,作为一名有真情实感的热血男儿,很有些傲岸的脾气。不过他对于朋友绝不如此。他曾邀请素不相识的 叶灵凤 、周全年到 扬州 作客,亲自陪他们到香影廊喝茶,到 扬州瘦西湖风景区 看柳,到校场街怀旧,为的是他们都是创造社的朋友。这种感人的友情,使得叶灵凤在多年以后所写的《 烟花三月下扬州 》里还兴致勃勃地提到这样一件事:有一次,我同洪为法一起坐在瘦西湖边上那家有名的茶馆“香影廊”喝茶,有一个乞丐大约看出我是一个外地来的“翩翩少年”,竟然念出了 杜甫 赠李龟年的那首绝句“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喜得洪为法拍手叫绝,连忙给了他二角小洋。洪为法为这种“诗丐”鼓掌的事,活脱地表现了他的诗人气质。
民国16年1月,应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郭沫若之邀,洪为法到汉口工作,并任湖北省立第二中学教师、事务主任,又兼湖北《 农民日报 》副刊编辑,发表不少歌颂革命的文艺作品,当年离鄂,先后担任国民党 江苏省 党部宣传干事,训练部秘书;在 镇江中学 、曲阜 山东省 立第二师范、 上海市上海中学 等校任教;在 镇江市 编过《现代时报》副刊《颤栗》。 九一八事变 后,日军占领 东北地区 全境, 江苏省镇江中学 学生与中国广大爱国学生一样掀起抗日运动,由于洪为法支持学生抗日,被视为“教育无方”而被迫辞职。这一时期主要研究古典文学和国文教学法,出版专著《曹子建及其诗》、《 古诗源 》、《双玉轩词剩》等。
1933年8月,洪为法任 江苏省立上海中学 国文教师,由于批评校领导,并常在《 时事新报 》副刊上发表嘲讽社会丑恶现象的短文,被当局视为思想不纯,遭校方辞退。
1935年10月,洪为法任国民党 上海市 党部宣传科长,因宣传抗日,被拘禁8天。
1941年8月,洪为法任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宣传科长,编印抗日宣传材料, 吕振羽 抗联部队司令黄逸峰、副司令 李俊民 会晤数次,掩护过 杜干全 等人的革命活动。解放后,杜干全任扬州市委书记,曾多次登门看望洪为法。
抗日战争 胜利后,洪为法历任 江苏省 政务厅秘书、省立镇江民众教育馆馆长、 南京市教育局 督学、镇江文化公司副总经理等职,还在《 申报 》副刊《春秋》上发表系列散文 小品 《扬州续梦》。解放初任扬州中学教师,一度应邀前往 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 任教。1955年秋在 扬州市 任苏北师范专科学校(后改为扬州师范学院)语文科副主任。
1956年11月,洪为法加入 中国民主同盟 ,介绍人为薛万鹏( 苏北农学院 院长)、 江树峰 先生。同期任 扬州市 文联副主席、省文联委员。洪为法自40年代末起注重扬州一带乡土文化的研究,著有《郑板桥故事》、《柳敬亭评价》等书,参与著名艺人 王少堂 的评话本《武松》的加工整理。
1958年春洪为法被错划为 右派 ,免去各种职务(1986年撤销历次错误结论,恢复政治名誉),1959任扬州师范学院讲师兼图书馆馆长。
值得称道的是:凡蒙教于洪为法先生的历届学生都有个共识,洪先生工作勤勉,谦虚好学。他认真对待每一节课,课上声情并茂,琅琅上口,连板书也讲究布局,从不马虎,时间掌握得语止铃响,总让学生感到50分钟太快。有时,他对个别字词的解释与“ 中华活页文选 ”或某部著作不一致,学生向他请教时,他都很高兴,详细解释自己的理由。还说“不要 迷信 书本,书本也是人编的,要博览群书,多方比较,得出合情合理的解释。”洪为法青年时即是创造社重要成员,著有:《长跪》、《他与她》、《呆鹅》(小说集)、《莲子集》(诗集)、《为法小品集》(散文集)、《郑板桥故事》、《文人故事选》(故事集)、《绝句论》、《律诗论》、《古诗论》、《柳敬亭评传》、《谈文化》(论著)等20多部书,但他在学生面前未提只字,由此可见为法先生的谦逊品质。
职业生涯
洪为法一生大部时间从事文教工作。1919年省立五师毕业后即在该校附属小学任教。1925年任省立五师初中部国文教员兼级主任。1928年后,先后任省立南京女子中学、省立镇江中学、 山东省 立第二师范、省立上海中学、省立栖霞乡村师范、省立第一临时中学国文教员。1949年解放后,先在省立扬州中学、上海 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 任教,1952年调苏北师专任教。1955年任苏北师专语文科副主任兼古典文学研究组组长,后任扬州师院中文系讲师兼图书馆馆长。1955年-1956年,洪为法被选为政协 扬州市 第一届委员会常委、扬州市文联副主席,并加入 中国民主同盟 ,出席省二届 文代会 ,选为省文联委员,同时赴京参加全国高教文科古典文学教学大纲编写会议。1958年、1959年两次遭到错误批判处理,“文革”初期又遭受迫害致残,1970年11月16日病逝于 扬州 寓所。1986年,为其撤销历次错误结论,恢复政治名誉。
创造社是当年文坛上最激进的文学团体,郭沫若是这个社的主要组织者。洪为法作为创造社成员,与郭沫若的关系极为密切。还在 扬州市 教书时,他就经常与郭沫若鱼雁往来,这些珍贵的信件,不少都发表在创造社的刊物《 创造周报 》和《创造日》上面。1925年初,郁达夫在武昌师大聘请郭沫若去当文学系主任,但郭沫若因故谢绝了。当时许多人都劝沫若去就任,而洪为法的规劝给郭沫若的印象最深。
背景
徐光灿走洪为法
1961年,笔者徐光灿以优异成绩录取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那是国家 三年困难时期 ,大中专解散,就是临近毕业的学生也不分配。能录取本科的凤毛麟角,笔者从偏僻的农村第一次来到历史文化名城 扬州市 求学,其兴奋心情是可想而知的。暗暗地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为母校争光,为家乡争光,为毕业后做个称职的人民教师而努力奋斗。
在师院,教授古散文的就是洪为法先生。他中等身材,虽然精瘦精瘦,但是一双眼睛 炯 炯有神,着一身整 洁的黑色呢制服,端庄稳健地走上讲台,毕恭毕敬地向大家鞠躬,自我介绍说,敝姓洪,名为法,字式良。姓、名、字,板书在黑板上,介绍完就授课。每次授课都极认真,声情并茂,琅琅上口,教室里鸦雀无声,连板书也讲究布局,从不马虎,时间掌握得语止铃响,总感觉50分钟太快。就这一点,也引起同学们的赞叹。有时个别字词解释得与《 中华活页文选 》上的不一致,同学向他请教,他很高兴,指出这样解释的理由,还说不要 迷信 书本,书本也是人编的,要博览群书,多方比较,得出合情合理的解释。他只字未提他是创造社成员,出版过20多本书,可见为法先生的谦逊、不事 张扬 。后来才知道他是30年代的著名作家。
洪为法先生给徐光灿留下的家庭住址:国庆路参府街72号。1962年的5、6月份的一个星期天,他去洪老师家拜访。那天出门时天气还可,突然阴云密布,走在街上竟然下起了雨,且越下越大。真是天有不测风云,进还是退?怎好半途而废?正是对自己的考验,干脆赤脚前行。
进了洪为法老师的家,洪老师和夫人见他赤脚大吃一惊,问他冷不冷,他说不冷,习惯了,家乡人干活大多都赤脚。农民赤脚干活是可以的,不干活是不是也赤脚?扬州师范学院有几个赤脚的?大街上有几个赤脚的?他愣在那儿,面红耳赤。洪老师问了家庭情况,他如实作了回答。洪老师叫夫人顾芷君拿了一双晴天雨天都能穿的半新不旧的回力鞋给他,他推辞了半天才洗脚穿上。
洪为法是创造社成员,与郭沫若、 成仿吾 、郁达夫等都是好朋友。创造社是当年文坛上最激进的文学团体,郭沫若是这个社的主要组织者。洪为法作为创造社的重要成员,与郭沫若的关系极为密切。
洪为法在 扬州市 教书时,就经常与郭沫若鱼雁往来,这些珍贵的信件,不少都发表在创造社的刊物《 创造周报 》和《创造日》上。创造社出版《洪水》半月刊,洪为法是这个刊物的编辑之一。刊名《洪水》意为“ 雅威 让洪水来洗荡人间的罪恶”。郭沫若曾在该刊同所谓“ 国家主义 ”公开论战, 成仿吾 也在该刊宣传“ 文学革命 ”的主张,1927年4月1日, 鲁迅 与郁达夫等中国进步作家为抗议 帝国主义 势力支持军阀 孙传芳 屠杀 上海市 工人联名在该刊发表《中国文学家对英国知识阶级及一般民众宣言》。同年12月3日, 鲁迅 与麦克昂(郭沫若)等联名在上海《 时事新报 》刊登《 创造周报 》复刊广告,鲁迅为该刊特约撰述员。
洪为法先生离开了,江苏作协没有忘记他,《江苏省志·文学志》有他的条目就是最好的说明。 中国作家协会 也没有忘记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选用了洪为法先生的小说《父子》,扬州作协更没有忘记他, 顾一平 先生曾专门研究洪为法先生的生平,出版专著。但这还远远不够,如果有一天出版创造社重要作家文集时,洪为法先生应是其中的一员,如果 扬州市 作协有出版扬州作家作品集的计划, 李涵秋 , 朱自清 、洪为法应在首选之列。
代表作品
洪为法的作品,小说集有《长跪》、《呆鹅》,诗歌集有《莲子集》,散文集有《为法小品集》等,可惜都已绝 版多年。现在,只有在 郑伯奇 所编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里还能见到他的作品。他在《洪水》上发表的小说《父子》写了一群芸芸众生的可怜相,至今为治现代小说史者所不忘。
洪为法从青年时代起就才思敏捷,且以善作美文著称。19岁即“天戈”笔名发表小说,其后笔耕不辍,出版《这工头阿桂》、《他·她》等诗集,《绝句论》、《律诗论》、《古诗论》等诗选诗论集,《文人故事选》、《传记文选》、《论文人》等论文集,另有词作《双玉轩词剩》稿存世。他在上海《 申报 》副刊《春秋》上连载描写扬州风土人情的系列散文《扬州续梦》共28篇,一时争相传阅。
50年代,出版《柳敬亭评传》、《郑板桥故事》,并与他人合作发表《扬州说书》、《评话艺人王少堂的艺术道路》等论文,《 十八相送 》入选《扬州清曲选》一书。
评价
洪为法以写美文著称。不但属于文学创作的那些文字写得美,属于文学理论的那些文学理论的那些文字也写得美。 赵景深 在《洪为法》一文中这样评价他:他近来常写小品文。即使是写文学论文,其本身也是艺术。他的“绝句论”写得很漂亮,间或分撒着美丽的句子,使人读起来如听一个密友娓娓的谈话。他的《中国文人故事讲话》得到许多读者的赞美,因为他写得很轻松,跃动,同时在实质上也很充实;所引证的书大都是所谈论到的文人的同时人的记录,不得已才采用隔代人的笔记,这态度也是值得佩服的。
法作为一个文人,很有些傲岸的脾气,不过,对朋友绝不如此。他曾邀请素不相识的 叶灵凤 、周全平到 扬州 来作客,亲自陪他们到香影廊喝茶,到 扬州瘦西湖风景区 看柳,到教场街怀旧,为的是他们都是创造社的朋友。这种感人的友情,使得叶灵凤在多年以后所写的《 烟花三月下扬州 》里,还兴致勃勃地提到这样一件事:竟然念出了 杜甫 赠李龟年的那首绝句:“…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喜得洪为法拍手叫绝,连忙给了他两角小洋。当年 扬州市 有许多所谓“诗丐”,洪为法为这种“诗丐”鼓掌的事,活脱地表现了他的诗人气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