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侍御史

三国时期官名

殿中 侍御史 , 中国 古代 官制 ,起源于秦初设立的侍御史。三国时期, 曹魏 在 殿中省 置殿中侍御史,主要职责是记录朝廷动态和纠弹百官朝仪。唐宋两朝,御史台分为 台院 、 殿院 和察院三部分,殿中侍御史属于殿院机构成员。明清两朝后废除此职。

简介

秦初设侍御史,汉时分为侍御史和 治书侍御史 。三国魏派 御史 二人居殿中,察非法,后乃以之为官名。 晋朝 时置四人, 东晋 时置六人。两晋南北朝沿置。 隋朝 避 杨坚 生父杨忠讳,改称殿内侍御史。 隋炀帝 时省。 唐复 置殿中 侍御史 ,掌纠察朝仪,兼知库藏出纳及宫门内事,及京 纠察事宜,位 从七品 下,较侍御史( 从六品 下)低。 台中 食坐之南有横榻,名“南床”,为侍御史专席,殿中侍御史与 监察御史 ( 正八品 下)均不得坐。侍御史称“台端”、“端公”,殿中称“副端”。宋沿设殿中侍御史,掌纠弹百官朝会失仪事。元亦设此官,初沿宋制为 正七品 ,后提高至四品。明初尚置, 洪武 九年(1376)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