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薰,女,1970年生, 台湾 台北人,为台湾知名女性企业家之一。 台北101大楼 ( 台北101 )董事长、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董事。
2004年,在中华开发银行董事长刘泰英因腐败案于被法院 羁押 之后,陈敏熏担任中华开发银行的代理董事长。
2010年2月3日, 陈水扁 家庭成员 被控伪证案在 台湾高等法院 二审宣判,陈敏熏以为涉嫌制造伪证被判刑8个月。
个人经历
1998年学成回台,先在理隆纤维担任投资部协理,之后理隆家族进入开发 工银国际 ,在取得董事席次后,陈重义便指派陈敏薰代表理隆家族担任开发工银董事。
个人生活
2005年底,由 台北市 市政府和中国时报以及中天电视台举办的“爱上百分百”活动中,陈敏熏被誉为最有台北味的知性女性第五名。由于她显赫的家族背景,以及完美的外形条件和完美的人生履历,尤其是在与前男友十年的爱情长跑失败后,导致许多优秀男人对她望而生畏。
人物事件
2009年2月被列为扁案被告。陈敏熏“成也政商,败也政商”,面对司法追究扁家的贪渎,她竟然曲意掩护,不但帮不了扁家,也害了自己。
2009年9月1日下午 陈水扁 家伪证案于一审宣判,教唆伪证的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 判刑2年,但因自白获得减刑,减为1年。扁家成员陈幸妤、 赵建铭 及 陈致中 ,三人皆获判刑1年,因有自白表现,得减刑6个月。陈敏熏则因不认罪、不符减刑要件,判刑1年6个月。
2010年2月3日下午3点,陈水扁 家庭成员 被控伪证案在 台湾高等法院 二审宣判,陈敏熏以为涉嫌制造伪证被判刑8个月,未宣告 缓刑 ,而 伪证罪 也不得 易科罚金 ,一旦判决定 ,坐牢势不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