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元煜

乾隆五十八年进士、两江总督

魏元煜(?—1825),字升之,号爱轩,直隶省 永平府 昌黎县 (今 河北省 昌黎县)人。清 兵部尚书 魏元烺 兄。 乾隆 五十八年 (1793年) 进士 ,官至 两江总督 。历官 浙江省 按察使、 广东省 布政使、江苏巡抚、两江总督、 漕运总督 、 兵部侍郎 。逝于漕运总督任上。

人物年表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癸丑科进士,改 庶吉士 ,散馆授检讨。

爱新觉罗·颙琰 四年(1799年)改吏部稽勋司 主事 ,历升文选司 员外郎 、考功司郎中。

嘉庆九年(1805年)任 江南道 监察御史 ,次年丁父忧去职。服阙,任掌贵州道监察御史、掌 河南道 监察御史,历升江苏江安粮道、浙江杭嘉湖道、浙江按察使、广东布政使等。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成江苏巡抚。

爱新觉罗·旻宁 二年(1822年)署理 漕运总督 ,道光四年迁 两江总督 。

道光五年(1825年)五月复任漕运总督,六月卒于任上。

史料记载

《大清 辅先哲传》之名臣传收录了魏元煜及其弟元 。

魏元煜,字升之,号爱轩, 昌黎 人。 乾隆 五十八年 进士 ,改 庶吉士 。六十年,授检讨。 爱新觉罗·颙琰 三年,大考,改 吏部主事 。四年,补官。五年,充 四川省 乡试副考官。七年,会度同考官,迁 员外郎 。九年,升郎中,授 江南道 监察御史 。十年,两广总督 那彦成 奏调赴粤。上念其亲老,仍留京补原缺,转掌湖广道监察御史。父忧,服阕,补 山西省 道监察御史。寻转掌 贵州省 、 河南道 。先后居谏垣凡六载,持大体,不屑毛举细故。十八年,外授江苏江字粮道。核库款,恤帮丁,禁浮收,剔丁 ,三月政声大著。寻以官 御史 时,失察 林清 滋事,降调。十九年,复原官,授浙江杭嘉湖道,调江苏苏松粮道。二十年,迁 浙江省 按察史,二十三年, 广东省 布政使。

二十五年, 巡抚 江苏省 。 爱新觉罗·旻宁 元年,疏言:江苏仓库亏缺,追补未清,请暂免州县处分,俟新赋如额,再行核办。诏如所请。二年,授 漕运总督 。疏言: 军船 领运漕粮,某帮应兑某仓,宜有定制,以杜弊端。除 饶州 、扶州两帮,均循旧章办理,余十一帮领兑四十余厅县漕粮,请将各仓秉公搭配,照帮分为十一签,分别掣定。自道光三年新运起,三年一届,由后推前,挨次轮转,不必再掣。如船多米少,以后仓米数拨补;米多船少,以后帮船数找兑。从之。嗣以漕船舞弊失察,降调留任。四年,定漕船水手章程,复喫水尺寸旧制,江浙以三尺八寸,湖广以四尺三寸为度。十一月,黄水倒灌,御黄坝、 洪湖 、高堰、山盱诸堤,皆溃决。罢 两江总督 孙玉庭 ,以元煜代之。玉庭留工督办河漕,调仓场侍郎 颜检 为 漕运总督 ,协同筹画。时清水宣泄过多,明年重运艰于浮送。玉庭授 爱新觉罗·颙琰 时节黄济运之策,元煜亦以为请。上以所奏为目前权宜之计,命 吏部尚书 文孚 会同详议。文孚寻亦如元煜所请。上从之。五年,启御黄坝,引黄入运。三月,运口淤垫, 军船 难挽渡。元煜、玉庭奏雇民船起剥,并请帑一百二十万两。上不得已,姑允所请。然以借黄济运非善策,欲令江浙漕船试行海运,下元煜等议,元煜以窒碍难行奏覆。四月, 协办大学士 户部尚书英和,请暂雇 海船 以分滞运,酌折额漕,以资治河。复下元煜等议,元煜奏请仍征本色。五月,塞御黄坝,河淤船滞,部议降调。上加恩留任,复授 漕运总督 。六月,里河、扬河运道淤垫,疏请筑坝蓄水,浮漾军船,并于 淮城镇 以上挑河砌滩。旋以水势短绌,余漕船一百万石,不能盘运,请暂存贮,俟明年搭运,上责其靡帑病民,降三品留任。是月,卒。

元煜谦和宽厚,平生无疾言 色。居官绝馈遗,以清操结主知。自奉甚俭,衣服时露补缀痕,而厚恤族邻,始终不倦。晨夕侍母,白首如孺子。处兄弟怡怡如平居,盖其天性云。子享逵, 爱新觉罗·颙琰 二十四年 举人 。 咸丰 三年,知江宁府,殉粤逆之难,赠太仆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