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

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

2008年6月13日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 江丙坤 共同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及《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这是两岸两会继一九九三年在 新加坡 汪辜会谈 后再次签署协议,也是两会首次在两岸土地上签署协议。《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说,双方同意凡持有效旅行证件往返两岸的旅客均可搭乘客运包机,同意尽快协商开通两岸直达航路和建立双方空管方面的直接交接程序。在直达航路开通前,包机航路得暂时绕经 香港特别行政区 飞行(航)情报区。双方同意包机承运人得在对方航点设立办事机构。

正文

2008年6月13日,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 江丙坤 在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全文如下:

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 海峡交流基金会 认为,近年来两岸节日包机、紧急医疗包机、人道包机及专案货运包机相继开通,促进了两岸人民往来和经济交流。为尽早实现两岸直接通航,双方就开通两岸客运包机和货运包机等事宜,经平等协商,形成会谈纪要如下:

一、承运人。 双方同意在航班总量 相等 的情形下,各自指定包机承运人,并事先知会对方。

二、搭载对象。 双方同意凡持有效旅行证件往返两岸的旅客均可搭乘客运包机。

三、飞行航路。 双方同意尽快协商开通两岸直达航路和建立双方空管方面的直接交接程序。在直达航路开通前,包机航路得暂时绕经 香港特别行政区 飞行(航)情报区。

四、通关便利。 双方同意简化客、货通关手续,为旅客及机组人员提供便利。

五、保税措施。 双方同意对承运人租用机场公共保税仓库储备飞机维修配件,提供便利并予以保税监管。

六、互设机构。 双方同意包机承运人得在对方航点设立办事机构。在本纪要签署后,大陆包机承运人即可派出员工驻台,办理有关业务,设立办事机构筹备处。 台湾省 方面同意大陆承运人于六个月内设立办事机构。

七、辅助安排。 双方同意有关地面代理、销售途径、票款结算、 航空器 及机组证照证明与检查、机务及飞行前安全检查、检验 检疫 等事宜,比照节日包机做法处理。如遇飞行安全、急难救助等特殊情况,双方同意以个案方式协商处理,并提供必要协助。

八、申请程序。 包机承运人按照各方规范 逐月 申请飞行班次,每次飞行前十五日提出申请。

九、 准用 事项。 双方同意节日包机、紧急医疗包机等仍暂按双方已经公布的框架性安排执行,并得准用本纪要搭载对象等条款。

十、货运事宜。 双方同意在周末客运包机实施后三个月内就两岸货运包机进行协商,并尽速达成共识付诸实施。

十一、定期航班。 双方同意尽快就开通两岸定期直达航班进行协商,以实现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增进两岸人民的福祉。

十二、联系机制。 本会谈纪要议定事项,由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与 台北市 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相互联系。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

十三、签署生效。 本会谈纪要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七日后生效。纪要的附件与本纪要具有同等效力。

本会谈纪要于六月十三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海峡两岸周末包机时段、航点及班次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财团法人 海峡交流基金会

会长 董事长

陈云林 江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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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峡两岸周末包机时段、航点及班次

一、时段。周末包机时段为每周五至下周一计四个全天。自七月四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二、航点。大陆方面同意先行开放 北京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 )、 广州市 、 厦门市 、 南京 五个航点,并陆续开放 成都市 、 重庆市 、 杭州市 、 大连市 、 桂林市 、深 圳 ,以及其他有市场需求的航点。 台湾省 方面同意开放 桃园市 、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岗、台北松山、澎湖马公、 花莲县 、 金门县 、 台东县 等八个航点。

三、班次。双方同意在周末包机初期阶段,每周各飞十八个往返班次,共三十六个往返班次。根据市场需求等因素适时增加班次。

每周台湾方面至上海(浦东)的班次不超过九个往返班次;大陆方面至台中清泉岗的班次不超过六个往返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