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林事件

韩国釜山的鹤林事件

“釜林事件”即“釜山的鹤林事件”。1981年9月, 韩国 新军部政权初期(全斗焕独裁政府),公安当局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以传阅有害书籍、组织非法集会和涉嫌违反《国家保安法》等理由,非法逮捕并监禁了涉嫌违反国家保安法的正在 釜山广域市 参加 社会科学 读书聚会的大学生和教师、公司职员、社会活动家等22人进行拘留刑讯的事件。

当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7年,但之后该事件被列为“ 民主化 运动”。

事件经过

“釜林事件”发生在1981年,当时釜山检方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以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戒严法”、“集市法”等罪名,非法拘禁正在进行社会科学书籍阅读聚会的22名学生、教师和公司职员。其中19人被检方起诉并获刑1-7年。此案后来被 韩国 社会认定为民主化运动。

当时,韩国前总统 卢武铉 与金光日、律师 文在寅 (现任 韩国总统 )一同担任了免费辩护,以该事件为契机,走人权律师的路。

2011年4月,“釜林事件”的14名被害人曾起诉当年参与刑讯逼供的2名警察(另一名警察当时已过世),但因“ 诉讼时效 已过”为由被法院驳回。

2012年,其中的五人向法院提出了复审请求。

电影改编

2013年,在韩国上映并获得广大影迷喜爱的影片《 辩护人 》就是以该事件为素材进行改编的。当时还是平凡税务律师的 卢武 (已故 韩国 前总统)在结识了受害学生后深受触动,并为学生们进行了辩护,从此走上“人权辩护”的道路。

2014年1月3日,韩国民主党议员 文在寅 同在 釜山广域市 举行“釜林事件”的相关人员一起观看了电影《辩护人》。釜山国际本部(民主宪法争取国民运动本部)40多名相关人士及其家属、釜林事件的受害者韩国前总统民政首席秘书官李镐 、前釜山民主公园馆长薛东日、釜马民主抗争纪念事业协会理事长 金载圭 、神父宋基寅等亲 卢武铉 派人士也参加观看。

二审宣判

2014年2月13日,釜山地方法院对“釜林事件”进行了二审宣判,判决5名被告人无罪,距离一审判决时隔33年。法院认为,虽然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之后发现他们在调查过程中长期被警方 扣押 ,因此他们很有可能是迫于压力承认自己有罪。法院还认为,虽然一审认为他们违反了《国家保安法》等法律,但他们的行为没有对国家的安全和自由民主主义基本秩序造成危害,因此改判被告人无罪。

据韩联社当日报道称,釜山法院认为,被告当年虽然在接受检方调查过程中对于公诉内容供认不讳,但其间他们被非法拘禁,认罪是否出于自愿这一点存在疑问,遂对当年检方的审讯调查证据不予认可,因此改判为无罪。1981年,这些人分别因违反“国家 安全法 ”和“反共法”而获刑入狱。法院认为,“国家安全法”和“反共法”只适用于危及到国家存亡和安全等国家基本秩序的挑衅行为,被告当年的行为只能看做是 学生运动 或批判现实的学习活动,因此不适用于上述两法。

中央东洋放送株式会社 电视台网站称,以此次改判为契机,预计其他14名被告也将陆续提起重审申请。《 韩民族日报 》称,依据现行法律,对于当年参与“釜林事件”的3名警察的 刑事诉讼 将很难实现。报道还称, 韩国 民众强烈呼吁尽快制定一项不受制于 诉讼时效 的《特别法》,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不幸事件。

参考资料

  1. 釜山改判33年前错案 韩民众呼吁制定新法 环球网 201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