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人民会堂,简称人民会堂,俗称“新建礼堂”,位于中国 山东省 市南区 太平路 9号,建于1959-1960年,由青岛市城建局设计室设计,市房产局负责施工建设。建筑平面呈正方形,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4500平方米。建筑共四层,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可容纳4000余人聚会和活动,有两处中型会议厅可容纳600余人,和多处小型会议室。其外墙为白色 水刷石 饰面,南向正面有8根巨大的 花岗石 方立柱,上下各有花饰,中间为7扇双开木制大门。现为市南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 青岛市 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
历史由来
1892年春,总兵 章高元 青岛后,修建了总兵衙门,俗称“老衙门”,位于 太平路 的青岛市人民会堂就是总兵衙门旧址,是青岛建置之根。1958年初,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建设人民会堂,为国庆十周年献礼,并选址在总兵衙门旧址。1959年5月上旬动工兴建,由刘汉耀、陈铁林、何早英等工程师设计,艺术家石可参与室内装饰设计,北京市古建筑施工公司负责内部装修施工。1960年5月30日竣工,同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原总兵衙门建筑群在人民会堂建设过程中陆续拆除。2000年,人民会堂列入第一批 青岛市 历史优秀建筑。2012年11月6日列入 市南区 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建筑特色
青岛市人民会堂位于 太平路 大学路路口北侧,其外观造型、内部结构参考了北京人民大会堂,总高25米。平面大致为正方形,地上三层,地下一层, 水刷石 墙面, 平屋顶 。正立面位于西南侧,面向太平路及 青岛湾 ,入口以8根 花岗石 方形立柱支撑,正门为7扇双开木制大门。两侧墙上各嵌一个以红星和红旗为主题元素的 徽标 。建筑内部由大厅、中心会场、两处中型会议厅及45个小型会议室组成,可容纳4000余人聚会活动。前厅通高2层,地面铺装 水磨石 。中心会场上下两层,共有座席1851个;中型会议厅可容纳600余人。建筑内外装饰部分使用了 中国 传统风格 纹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