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常(?—1798年), 正白旗 ,舒穆鲁氏, 舒穆禄·舒赫德 之孙, 徐元梦 玄孙。 清代 政治人物,曾任清朝工部尚书、两广总督、湖广总督等职。他的生平经历了多次官职的更迭,从侍卫到大臣,其官职涵盖了军事、行政等多个领域。
人物生平
舒常于 乾隆 十一年(1746年),由文生员授蓝 侍卫。
乾隆十九年(1754年)和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两次因父获咎发往 黑龙江省 。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舒常官正黄旗满洲副都统,又授镶蓝旗护军统领。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赴金川军营,为 温福 一路参赞大臣。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舒常的父亲去世。
舒常返京后,授工部、仓场侍郎,袭云骑尉世职。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授 贵州省 巡抚 ,署云贵总督。次年,授湖广总督。
乾隆 四十六年(1781年),舒常请将荆州关改归地方官管理。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兼署湖北巡抚。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授两广总督,兼署广东巡抚。
乾隆五十年(1785年), 工部尚书,署 江西省 巡抚 。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署湖广总督兼署巡抚,受命整顿湖北吏治。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舒常奉命整顿湖北盐政,严缉奸商私贩。以 荆州市 城水灾,请以建城垣之资增筑堤 ,后因荆州堤决,革翎顶。
嘉庆三年卒,谥恪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