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文

清朝大臣

恒文,乌佳氏,满洲正黄旗人。 雍正 初,以诸生授笔帖式,四迁兵科给事中。 外授甘肃平庆道,再迁 贵州省 布政使。 乾隆 初,方用兵金川,恒文奏言:“兵贵神速。臣官甘肃平庆道时,见提督以下诸营,或三之一,或四之一,择勇健者,名为援剿兵将,备预定旗帜器械,及奖 诸项亦预存。 贵州乃无此例。本年 四川省 调兵二千,迟至六日方得起程。请仿 甘肃省 例预为计,提督驻 安顺市 ,设重兵,请於府库贮银五千待用。”既又疏上行军诸节目。 上嘉其能治事,移直隶。

基本简介

十六年, 湖北 巡抚 。疏请采汉铜广鼓铸,请增筑武昌近城石堤,请停估变省城道仓空 、备贮协济邻省 米石 ,均得旨允行。十八年,署湖广总督,移 山西省 巡抚 。二十一年,擢云贵总督。二十二年三月,疏劾 贵州省 粮道沈迁婪索属吏, 实论斩。恒文与云南巡抚 郭一裕 议制金炉上贡,恒文令属吏市金,减其值,吏民怨咨。一裕乃疏劾恒文贪污败检,列款以上。上命 刑部尚书 刘统勋 会贵州巡抚定长即讯,得恒文令属吏市金减金值,及巡察营伍纵仆婪索诸事,逮送京师。上责恒文;“为大臣,以进献为名,私饱己橐, 不饬,负恩罪大。”遣侍卫三泰、紥拉丰阿乘传就恒文所至,宣谕赐自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