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城县,位于陕西 汉中市 ,是古代县名,始建于 隋朝 仁寿 元年(公元601年),由 褒中县 改名而来。褒城县在 唐朝 初年属 梁州 ,后属 兴元府 。 南宋 嘉泰 年间,治所从大钟寺迁至汉中市西北的 褒城镇 。明清时期,褒城县属 汉中府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褒城县黄官岭商会发行通用券(油布),面额为制钱贰串, 汉中 印制。1949年后,褒城县隶属于 南郑区 专区、 汉中专区 。1958年,褒城县被撤销,原三镇被并入 勉县 。
历史沿革
(一)
褒城县名由来,有两种说法:“一说 秦岭 谷名褒斜,褒城县城正当褒谷南口,故名;”一说“(夏)禹为 姒姓 ,其后分封用国为氏,故名褒氏”。“夏封同姓为褒国君”(《 史记·夏本纪 》)。故夏、商、 西周 ,皆称 褒国 。
褒国在 唐虞 时代,为古梁州城。
商、西周,为雍州地。
战国 , 周郝王 元年(前314),废褒国,置褒县属 汉中郡 。
西汉 初,设褒中 都尉 。 刘弗陵 元凤 六年(前75),改为 褒中县 ,属汉中郡。 东汉 永初四年(110),西羌滇零入侵 汉中市 ,汉中 太守 郑勤移屯褒中, 羌族 攻褒中。褒中县名汉中褒城县。
魏,为褒中县。
北朝 , 北魏 永平四年(511)复置褒中县,新置褒中郡(治所在今 汉中市 新沟桥乡打钟寺村)。 北周 ,褒中县属梁州汉中郡。
杨坚 开皇 元年(581), 杨坚 为避其父 杨忠 之讳,改 褒中县 为 褒内县 。恭帝 仁寿 元年(601),因 褒中县 印失,发新印时改为褒城县。 义宁 二年(618),复名褒中县,属梁州 汉中郡 。
唐 贞观 三年(629)改褒中县为褒城县,属 山南西道 汉中郡。
北宋 , 嘉祐 元年(1056)属 利州路 兴元府,移治于山河堰西北(今红庙乡连峰村)。
元,褒城县属陕西 中书 行省兴元路,又移治于山河堰东南2.5公里处今( 汉中市 河东店东)。
明初,又将县治移回 北宋 县城故址。 洪武 十年(1377)撤销褒城县,并入 南郑区 ;不久,又恢复褒城县,属陕西布政司汉中府。
民国初,褒城县属 陕西省汉中 道。17年(1928)废道,直属于省。24年(1935)属陕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
1949年12月4日褒城县解放,属陕甘宁边区汉中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8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褒城县。
(二)
清以前地方 行政区划 无考。
据 爱新觉罗·旻宁 十一年(1831)《褒城县志·乡村》载:划全县为12坝,北为打钟、珍宝、贾村、牛头4坝,辖24村;南8坝为苇池、小沙、 石窟 、高台、消停、水南、七里、铁峪、辖44村。
民国元年(1912),在黄官岭设“分署”,分管县南行政事务。县以下划中一、东二、西三、南四4区。17年(1928)撤销“分署”,区制未变。25年(1936)实行保甲制,划全县为连峰、长林、联乡、宗营、 高台 、协税、黄官、石窟、苇池、铁峪、南屏、水南、小沙、团堆、打钟、金泉、 永安 、马道、铁佛19个联保、108保。29年(1940)改联保为乡、镇,划连峰、长林、联乡、宗营、高台、协税、黄官。马道、铁佛9镇;苇池、铁峪、南屏、 石窟 、水南、小沙、团堆、打钟、金泉、永安10乡、108保。
解放后,取消保甲制,划全县为城关、联乡、高台、新集、黄官、马道6区。1952年增设长林、小沙2区。1956年春,撤销长林、小沙2区。
褒城县撤销后,所属地域分别划归勉县、 汉中市 、 留坝县 和 南郑区 。
经济
民国二十五年(1936)褒城县黄官岭商会发行了通用券(油布),面额制钱贰串,在 汉中 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