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頫,约1696年出生于北京,卒年不详,字昂友,号竹居, 清代 官员,曹雪芹的叔父。
曹頫自幼随 伯父 曹寅 长大。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曹頫遵照康熙皇帝的旨意,被过继为曹寅的嗣子,承袭江宁织造一职。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一月,升任内务府 员外郎 。 雍正 四年(1726年),曹頫因向朝廷进贡的丝绸存在质量问题,被判处失职罪,停发一年俸禄。雍正五年(1727年),曹頫因专供皇家的褂子面料褪色,再次被判处停发一年俸禄。同年十二月,曹頫因“骚扰驿站”事件,被革职并抄没家产,后因拖欠朝廷银两,被惩罚佩戴枷锁。
晚年,曹頫寄居在寺庙。 乾隆 三十二年(1767年)以后去世。 部分红学家认为曹頫即《 红楼梦 》脂批作者之一的 畸笏叟 ,享年超70岁,育有子孙。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曹頫出生于约 康熙 三十五年(1696年),自幼和 伯父 曹寅 一起生活在 江宁织造 署。康熙五十年(1711年)三月,曹頫跟随曹寅搬到 扬州市 居住,同年十一月返回北京。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二月,曹頫来到江宁,遵照 康熙帝 的旨意,被过继为曹寅的嗣子,承袭江宁织造一职,给予六品主事职衔。当年三月六日,他正式上任。
任职期间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一月,曹頫升任内务府 员外郎 。 雍正 四年(1726年),曹頫因向朝廷进贡的丝绸存在质量问题,被判处失职罪,停发一年俸禄,并赔补相应的丝绸。同年十一月,曹頫押送赔补的丝绸来到北京,受到 雍正帝 的接见。次年初,他返回江南,向 苏州织造局 高斌 、管理 淮安市 关务 年希尧 、两淮盐政噶尔泰等人传达皇帝口谕。期间,他遭到 噶尔泰 弹劾。 雍正五年(1727年)六月二十四日,曹頫因专供皇家的褂子面料褪色,再次被判处停发一年俸禄。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曹頫因“骚扰驿站”事件,被 山东巡抚 塞楞额 检举。十二月四日,皇帝下令将他交由吏部、内务府审查。二十四日,江南 总督 范时绎 遵照皇帝旨意,查封曹頫家产。 雍正 六年(1728年)六月二十一日,“骚扰驿站”案件结案,曹頫受革职处分。
返京居住时期
曹頫被抄家后,皇帝下旨,留给他少部分房产以保障曹家的基本生活。朝廷将崇文门外的十七间半房屋以及三对家仆还给曹家,抄家事宜完毕后,曹頫仍有三百零二两二钱欠款未交,被惩罚佩戴枷锁。
晚年生活
晚年,曹頫寄居在寺庙。 乾隆 三十二年(1767年)以后去世,具体卒年不详。
个人作品
曹頫的文字作品包括《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保存的15件奏折;书法作品有《海棠画册》( 蒋廷锡 绘)中保存的“秋边”二字,作品卷首盖有“竹居”印章,卷尾盖有“曹頫之印”和“昂友”两方印章。
家庭关系
参考资料
施政举措
曹頫在任 江宁织造 期间,试种并推广双季稻,得到江宁地区人士的称誉。在此期间,曹頫的施政举措造成织造款项巨额亏空, 雍正帝 批准他分三年赔补亏空。
人物评价
頫字昂友,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上元县志》 评)
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曹頫同僚噶尔泰 评)
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雍正皇帝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