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沙乡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宁夏回族自治区 平罗县 东北部,东临 黄河 ,与 红崖子乡 相望,南接头闸镇,西邻 黄渠桥镇 ,北与 惠农区 及宝丰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为83.62平方千米,根据2020年数据,户籍人口为21236人,而常住人口为9143人。截至2025年3月,灵沙乡辖11个行政村, 乡人民政府驻地位于灵沙乡灵沙村三队。
历史沿革
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灵沙堡,属惠农县辖。
清乾隆四年(1739年),属平罗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4月,划归惠农县辖。
1959年2月,由惠农县复划归 平罗县 ,属黄河人民公社辖。
1961年5月,成立灵沙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改为灵沙乡。
自然地理
位置境域
灵沙乡地处平罗县东北部,东以 黄河 主流中心为界与 红崖子乡 相望,南连头闸镇,西邻 黄渠桥镇 ,北与 惠农区 及宝丰镇接壤, 行政区域面积83.6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灵沙乡地处黄河近代冲积(洪积)平原带,地势平坦。 惠农渠 从乡域流过,境内沟渠纵横,农业灌排便利,适宜种植农作物。
气候
灵沙乡属温带大陆性气候。由于 贺兰山 的屏障作用, 西北 来的冷空气难以长驱直入,形成热量丰富、日照充足、干旱少雨、蒸发强、春暖快、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昼夜温差大的气候特点。多年平均气温9.2℃,1月平均气温-7.9℃,极端最低气温-28.2℃(1971年1月29日);7月平均气温23.9℃,极端最高气温38.9℃(1999年7月28日),平均气温年较差31.8℃。生长期年平均219天,无霜期年平均175天,最长达230天,最短为131天。年平均 降水 量177.0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45.1天,最多达58天(1996年),最少为28天(1972年)。极端年最大雨量308.4毫米(1977年),极端年最少雨量68.6毫米(1974年)。降水集中在每年6月至9月,7月平均降水量在47.6毫米以上,最少出现在12月至2月,降水量在1毫米左右。
自然灾害
灵沙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大风、 霜冻 、洪涝、虫害、冰雹等,尤以洪涝灾害频繁。1977—1979年,乡域的林场遭 黄河 洪水淹没,毁林场500亩,河滩地2300亩,部分房屋倒塌,2个生产队被迫搬迁。1982—1983年,乡域统一村段黄河 塌,长4千米,最宽达1.5千米,1982年秋新筑防洪堤4千米和2个电排站塌毁,毁河滩地4000亩、农田1000亩,2个生产队被迫搬迁。1999年7月140,黄河洪峰流经县境沿河4个乡镇,水位上升1米以上,乡域内的统一村受灾严重,2900亩农作物绝收,直接经济损失30.48万元。2001年7月,县境沿河4个乡镇 黄河 堤岸连续坍塌,塌进河中耕地1.27万亩,灵沙乡东灵村和林场村尤为严重。
自然资源
2011年,灵沙乡有耕地面积5.26万亩,林地面积2.37万亩。
行政区划
2011年末,灵沙乡辖何家、西灵、光明、胜利、东润、统一、东灵、灵沙、富贵、先锋、田家11个村民委员会;下设76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灵沙乡辖11个行政村:灵沙村、先锋村、东灵村、胜利村、光明村、 西灵村 、田家村、东润村、何家村、富贵村、统一村, 乡人民政府驻灵沙村。
人口
2011年末,灵沙乡辖区总人口1970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28人。总人口中, 汉族 1786人, 回族 17919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12.5‰,人口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6.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35人。
2017年末,灵沙乡常住人口为15706人。
截至2020年末,灵沙乡户籍人口为21236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灵沙乡农民人均纯收入6750元。
2020年,灵沙乡有工业企业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5个。
农业
2011年,灵沙乡农业总产值22026.6万元,比上年增长29.2%。
灵沙乡粮食作物以小麦、水稻、 玉蜀黍属 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24433吨,人均1240 千克 ,其中小麦5089吨、水稻3495吨,玉米15811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 油料 作物、药材、枸杞等。2011年,油料作物种植面积0.31万亩,产量1044吨,其中 亚麻籽 234吨,葵花籽810吨;蔬菜种植面积1.86万亩,产量74300吨,主要品种有叶菜类、 结球白菜 、马铃薯、黄瓜、茄子、 西红柿 、大葱、大蒜、韭菜等,其中叶菜类蔬菜14686吨,白菜类6068吨,马铃薯23354吨,黄瓜240吨,菜用 豆类 2262吨,茄子1262吨,西红柿4337吨,辣椒2768吨,大葱1100吨,大蒜15525吨,韭菜1170吨。西瓜种植面积0.07万亩,产量2835吨;药材种植面积0.24万亩,产量6520吨;枸杞栽植面积0.45万亩,产量16吨。
灵沙乡畜牧业以饲养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羊饲养量6.29万只,年末存栏2.8万只;牛饲养量0.49万头,年末存栏0.29万头;家禽饲养量6.34万羽,上市家禽4.96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967吨,其中牛肉292吨,羊肉524吨,禽肉124吨;禽蛋113吨;牛奶458吨;畜牧业总产值2526.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1.47%。
灵沙乡 渔业 以淡水养殖为主。2011年,养殖面积434亩,水产品总产量1161吨;渔业总产值934.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24%。
2011年,灵沙乡拥有大型农业机械0.1万台(辆)。
商贸
2011年末,灵沙乡有商业网点257个,从业人员441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1个,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灵沙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00人,专任教师9人;小学4所,在校生711人,专任教师4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236人,专任教师74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事业
2011年,灵沙乡放映电影132场次,观众达1.8万人次。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含农村电视“户户通”用户)5216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9.62%。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灵沙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个,其中卫生院1所,专业卫生人员23人(执业医师7人,注册护士1人),完成诊疗3.9万人次;乡村医疗站14个,专业卫生人员14人。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3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8018人,参合率92%。
社会保障
2011年,灵沙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12户,人数754人,支出17.87万元,比上年增长35.8%,月人均80元,比上年增长12.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6人,支出1.656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3人,支出6.35万元;农村临时救济122人次,支出4.5万元。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3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50.7亩。农业保险赔付2.47万元。
交通
灵沙乡形成以公路运输为主的 交通运输 网络。2011年,有 省道 滨河大道过境,境内长11千米;县乡级公路6条,境内总长28千米。
历史文化
灵沙乡因东北部6平方千米的沙窝而得名。地区内有 清代 的昌渠、滂渠,水利资源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