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珍琰

唐珍琰

1957年,新会县委邀请唐珍琰女士回乡观光,县长陪同她到新会学宫参观。

正文

1919年8月,唐珍琰出生于新会白石。其丈夫陈国泉先生是新会 棠下镇 石头人,旅港工商界爱国人士,早期曾到 香港特别行政区 搞工运,曾任香港水货协助工会果栏工会的筹组人和领导人,并带领工人参加省港大罢工,后返乡搞农民运动,任石头乡农会委员长。1950年,陈国泉先生团结港澳工商界人士回 广州市 投资,热心参加祖国建设,带头捐资办公益事业。1951年,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捐献运动,他带头认捐战机一架一亿元(旧人民币),并积极发动工商界人士踊跃捐献,同时带头集资兴建 北京新侨饭店 接待港澳华侨。陈国泉先后被推选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广东省 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 广州市 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民主建国会 广州市委员会委员、华南企业公司(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前身)常务董事等。

唐珍琰女士一向积极支持丈夫的革命工作。1956年4月,她以 香港特别行政区 商界妇女身份到 北京市 参加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工商业代表会议。

1957年6月, 陈国泉 先生病逝。唐珍琰女士遵照丈夫的遗嘱,分别向 新会华侨中学 、新会烈士纪念碑、新会县侨联、 暨南大学 和省侨联等共捐赠了近5万元。为了继承丈夫遗志,她还毅然放弃了在香港优越的生活,结束在港生意,把资金调回内地,支援家乡建设,同时把子女带回 新会区 定居读书。

唐珍琰女士回乡定居后,任 广东省 政协第三、四、五、六届委员, 江门市 政协第七届委员,新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六届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新会县政协第二届委员,第三、四、五、六届常务委员,第七、八届副主席;县侨联代主席、名誉主席等。

上世纪50年代末至开放改革前,唐珍琰女士多次组织 香港特别行政区 同胞回乡观光、探亲、旅游,促进华侨、港澳同胞对家乡的感情。特别是在60年经济困难时期,时任华侨投资公司副经理的她发动港澳侨胞寄汇捐赠化肥帮助家乡渡过三年经济困难的困境,当时 新会区 每年侨汇数为全国排行第一。在发动华侨、港澳同胞回家乡投资和捐办公益事业的同时,唐珍琰女士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只要是对新会的建设和人民有利的事都乐意解囊捐赠。

1957年,新会县委邀请唐珍琰女士回乡观光,县长陪同她到新会学宫参观。 南京夫子庙 在会城镇公园路东侧,为祀奉中国古代思想家 孔子 的庙宇,又称“ 孔子庙 ”,始建于 北宋 庆历 年间(1041——1048年)。清雍正、 乾隆 两代曾进行过大规模扩建。 日寇 侵占会城时遭到严重破坏。唐珍琰女士一行到了 揭阳学宫 ,看到一块荒地,有人提议在上面盖座建筑物来纪念陈国泉先生。唐珍琰女士跟家人商量后,决定捐赠7万多元在学宫后座以前“尊经阁”、“履中殿”、“蹈和殿”旧址兴建阅览馆(后改博物馆)。周总理1958年到 新会区 调查研究期间,就在阅览馆二楼办公。

1965年,唐珍琰女士跟家人商量后捐赠16万元(其中以儿子陈承刚的名义捐出3万元)兴建会城少年宫。坐落在会城中心路18号的少年宫,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设面积3700平方米,共四层。1965年动工兴建,1966年落成使用。 马衙中心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 的建成使用为新会培养了不少人才。

从上世纪50年代末至80年代,唐珍琰女士先后多次捐资建设家乡。50年代末,投资建设龙潭水电站、新会农械厂、新会华侨电机厂等,投资额共计人民币30多万元;并多次亲自带领技术员和工人到香港选购设备,对我县在当时全国首个生产手扶拖拉机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另外,还捐1万元支持大炼钢铁,以及数千元维修 儿童公园 、游泳池等。60年代为家乡棠下石头乡捐建椅山桥。70年代捐建石头乡新接龙桥以方便乡民和车辆来往,另捐3万多元给 石头小学 、石头中学和桐井医院等单位及家乡的自来水工程。80年代,她把陈国泉先生遗留给她的财产,原 广州市 华侨投资公司的 股息 和香港蛋品企业有限公司的80股股权,悉数捐赠给省侨联奖励基金会。

唐珍琰女士不但热心捐资办公益事业,而且热心做华侨、侨眷的联络工作,五六十年代,甚至七十年代艰难时期,她都坚持做好华侨港澳同胞的联络接待工作,帮助华侨、港澳同胞、侨眷排优解难。 改革开放 以来,唐大姐积极穿针引线,发动华侨、港澳同胞回 新会区 兴办了一批公益事业。如新会侨联大厦等,就是她亲自出钱出力发动华侨及港澳同胞捐给家乡的一个项目。

由于唐珍琰女士在侨务工作上的卓越贡献,全国侨联于1986年10月授予她“侨务积极分子”光荣称号。她爱国爱乡的精神和行动,受到家乡人民的赞扬和敬重,人们亲切地尊称她为“唐大姐”。

2005年12月22日中午她与我们永别了,几十年来她尽自己绵力为侨乡工作,做到了古人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我们家乡人民是会永远怀念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