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美利

蔡美利

蔡美利(?—1930),又名蔡八,原籍 广州市 。

正文

民国初年,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 谋生,后跟其兄迁居 昭平县 文竹乡桂花村,并与 荔浦市 船民黄二妹结婚,遂在抚河以 航运 为业。蔡美利有智勇,且能团结船民,在抚河船民中颇有威望。1923年他在 梧州市 参加工人运动。1925年,他在梧州组织金龙社和船民工会,有枪30余支,发动工人开展对土豪劣绅陈大龙的斗争。工人们捣毁陈家,迫使 陈循 逃 香港特别行政区 。1926年,美利被选为 梧州市 工会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船民工会委员长,同年12月19日与中共梧州市委书记 谭寿林 等被市当局逮捕。时值国共合作,中国共产党组织即向国民党中央政府上诉,控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主席黄绍弦破坏工会罪行。1927年3月,国民党广西当局才被迫将蔡美利等释放。出狱后,美利又开始在抚河一带筹划农民武装斗争,并经常回乡向群众宣传革命。1930年6月8日,蔡在梧州码头被当局逮捕入狱,受尽严刑拷打,但他宁死不屈,同年9月6日被国民党梧州当局杀害。解放后,追认他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