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摄影家协会

1956年成立的专业性人民团体

新疆摄影家协会1961年3月成立,原名中国摄影学会新疆分会,1997年改现名。1996年4月 中国摄影家协会 新疆分会召开第四届代表大会,并更名为新疆摄影家协会,选举产生了新疆摄影家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主席依敏 依提,主席武纯展,副主席冯斐、亚力昆阿比尔(新疆画报)、尼加提沙比提、阿斯力汗巴极(美术摄影出版社)、赵君安(新疆画报)、阿布力孜 阿不都拉 (文联驻会),秘书长晏先(驻会)。

协会组织发展情况

第一届中国摄影学会新疆分会

1961年3月16日在自治区文联二届文联委员扩大会议上,宣告中国摄影家学会新疆分会成立,学会主席由新华社新疆分社买买提塔提里克担任,副主席由自治区商业厅副厅长罗素和新疆日报社摄影组负责人白炎担任。当时学会会员集中在新闻单位和商业照相行业,无固定办公地点,也无专职人员。

第二届 中国摄影家协会 新疆分会

文化大革命 期间,中国摄影学会新疆分会和自治区文联其他文艺团体协会一样处于瘫痪状态,1970年分会被撤消。1973年自治区 摄影 展览办公室成立,新疆日报政治部主任夏景凡负责展览办公室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明园地矿局院内,高兰清、徐守理相继在展览办公室工作,由展览办公室接替了新疆摄影分会的职能,统领全疆各地州开展摄影工作。1974举办了新疆第一届 摄影 艺术展,1975年举办新疆第二届摄影艺术展。 文化大革命 结束后,1979年影展办公室停止办公,夏景凡调 北京 ,高兰清调新疆画报,徐守理调自治区文联,协会职能向文联转移。1979年10月新疆第三届 摄影 艺术作品展由影展办公室和文联摄影学会新疆分会共同主办。1980年9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召开第三届 文代会 ,会议期间宣布恢复中国摄影学会新疆分会,并更名 中国摄影家协会 新疆分会。选举产生第二届主席团。主席由新疆画报 伊敏·尕依提 担任,副主席由新华社新疆分社武纯展、艾海提赛都拉和新疆日报社 兰振华 担任。徐守理任副秘书长,主持分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 乌鲁木齐市 民主路32号自治区文联大院内。第二届主席团在任职内举办了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新疆 摄影 艺术展。主办了一至七届摄影理论年会。

中国摄影学会新疆分会成立前后,1978年至1988年乌鲁木齐市、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阿勒泰地区 、昌吉地区、 塔城地区 、 吐鲁番市 、 哈密市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阿克苏地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以及 克拉玛依 石油局、兵团 石河子市 、新疆 中国民用航空局 、乌鲁木齐市石化都成立了摄影协会。列为新疆分会的团体会员,会员人数二百多人, 中国摄影家协会 会员30人。

第三届中国摄影学会新疆分会

1989年4月中国摄影家协会新疆分会召开分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摄影家协会新疆分会第三届理事会,名誉主席 伊敏·尕依提 (退休),主席空缺,副主席武纯展、尼加提沙比提( 克州 )、高兰清(新疆画报)、高旭(伊犁)、冯斐(自治区博物馆),副秘书长孙家斌(驻会主持日常工作)。

第三届理事会从1989年6月至1996年4月任职期间经历了 计划经济 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主办了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新疆 摄影 艺术展。

第四届新疆摄影家协会

1996年4月至2001年11月第四届理事会任职期间举办了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新疆摄影艺术作品展和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理论研讨会,1998年恢复了《新疆摄影》报,定为季刊。1996年9月 乌鲁木齐市 职工摄影协会成立,成为新疆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2000年自治区老年大学开设老年摄影班,老年摄影协会成立。至2001年11月,新疆摄影家协会会员800多人, 中国摄影家协会 会员90人。

第五届新疆摄影家协会

2001年11月新疆摄影家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主席(空缺),副主席晏先(驻会主持工作)、亚力昆阿比尔、尼加提沙比提、冯斐、杨文明(大众摄影公司)、尼加提努尔耶夫(新大)、巴哈提别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闫波成(兵团),秘书长李玉德(驻会)。

2001年11月至2006年6月,第五届主席团任职期间主办了第十三届新疆 摄影 艺术展,首次将展览分为三大类九小类分类评选,主办了2004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广场大型摄影展、2005年庆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成立50周年大型摄影展、2006年纪念 长征 胜利70周年大型图片展。成立了野马摄影艺术研究会和新疆民俗影像研究会,2005年自治区盐业摄影学会成立,成为协会团体会员,出版了《诗意新疆》画册。

第六届新疆摄影家协会

2006年6月,新疆摄影家协会召开第六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

主席: 李学亮 (驻会),副主席:晏先(驻会)、赵君安、亚力昆阿比尔、杨文明、尼加提努尔耶夫、李扬(新疆日报)、巴哈提别克、李翔(新疆军区)、阿不来提热合曼( 阿克苏市 )。

秘书长:李建民(驻会),副秘书长:普拉提阿不都克里木。第六届主席团任职以来,已举办了第十四届新疆 摄影 艺术展,出版了第十四影展作品集。2007年12月举办了第二届新疆民俗摄影作品展。2008年将举办第十五届新疆摄影艺术作品展,至2007年底,新疆摄影家协会会员已达1237人,其中 中国摄影家协会 会员 人。

协会章程

总 纲

第一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摄影家协会是由新疆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自愿结合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联系群众和摄影家的桥梁,是中国摄影家协会和自治区文联的团体会员。新疆 摄影 协会接受民政厅的监督管理、自治区文联的领导,在专业上受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指导。为共同繁荣摄影事业,各地州市基层企业摄影协会是本会的团体会员,我会的职责是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力求发展。

第二条 本会宗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坚持反对民族分裂、反对非法宗教活动反对邪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 社会主义 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民族 摄影 家、摄影工作者,为发展繁荣新疆的摄影事业而努力奋斗。

任 务

第三条 协会组织开展以会员为主体的摄影创作活动,鼓励会员深入生活,敢于突破,勇于创新。创作出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的好作品。

第四条 组织推动摄影理论和评论工作的积极开展,提倡和鼓励学术的自由讨论,促进社会主义摄影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 重视提高会员的思想艺术素质,发现培养 摄影 人才特别要注意培养少数民族摄影工作者。

第六条 协会将努力促进我区摄影家团结协作的精神。加强同国内外 摄影 界的友好往来和艺术交流,积极向国内外影展界的友好往来和艺术交流,积极向国内外影展推荐优秀作品,力争为中国和国际摄影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七条 创造条件举办各种摄影展览,进一步提高《新疆摄影报》的质量和水平,尽量为各族会员和广大摄影工作者开辟、提供发表作品的园地,促使摄影事业多出人才、多出成果。

第八条 为发展新疆 摄影 事业,对本会工作做有突出贡献者,实行奖励。

第九条 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摄影家的权力。成立新疆摄影家协会维权委员会。在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条 结合协会特点,发挥专业优势,乘西部大开发的东风,开展以文补文有偿服务和多种 经营活动 。

第十一条 积极作好会员的发展和重新登记工作,并向 中国摄影家协会 推荐会员。

第十二条 进一步做好“文企联姻”工作,为企业做宣传,实现互补。

会员及其权力义务

第十三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从事 摄影 创作、理论研究、编辑、培训、组织领导等工作,为发展摄影事业做出一定成绩者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四条 凡志愿入本会者,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会员一人介绍,附交自己的摄影作品、著作或能表明自己摄影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的材料,经各地州市摄影协会或区直所在单位推荐,经本会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交纳会费,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五条 中国摄影家协会 会员以及各省自治区会员经本人申请,并填表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六条 凡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者,必须是本会会员,按照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要求,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本人作品、证书复印件报本会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中国摄影家协会。

第十七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期交纳会费的义务;有 选举权 与被选举权,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以及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力。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者,作为自动退会处理,协会不再邀请参加任何活动和寄发资料。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破坏本会工作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经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

组 织

第十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为最高权利机构,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办公会领导协会工作。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每届召开二至三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 理事会由大会 选举权 产生,理事会选举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并推举名誉主席、顾问若干名。理事会结束期间由主席办公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理事会根据需要由主席团召集。理事会有权过问协会的经济收入和开支情况。协会的经济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主席团汇报。

第二十条 由主席团提名经文联批准任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成为主席团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

根据改革的精神,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在任聘期间要有目标管理和工作责任制,每年除完成主席办公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之外,要明白已分工管辖的职责。工作中要树立团结共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反对腐败,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的思想。

经 费 来 源

第二十一条 1.政府拨款;2.社会资助;3.会费;4.兴办文化产业,拓展文化服务收入,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开展以文养文的有偿服务活动,以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逐步实现自筹自支。

入会细则

发展会员的方针

在自治区蓬勃发展的 摄影 事业中,积极地将不断涌现出的各民族优秀摄影人才发展为本会会员。

申请入会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 社会主义 服务的方向,热爱祖国,反对分裂,维护各民族团结,作风正派。

2、从事摄影创作有两幅以上作品入选由新疆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影展。或有两幅在地区级摄协主办的届展中获银奖以上的作品。或在专业摄影刊物上发表两幅以上的摄影作品。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出版过学术专著,其论文获得新疆摄协优秀论文奖,或在《新疆摄影》报发表的作者。

4、从事 摄影 组织工作,成绩突出者。

5、从事摄影教育,有中级以上职称者。

6、为新疆摄影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申请入会的手续

1、凡赞成本会章程,符合本细节规定的入会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

2、申请入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会二名会员介绍,逐项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交本人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并按规定附送有关材料,由各地、州、市影协或区直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推荐。

3、入会申请者要附本人摄影代表作品四幅(6—8英寸),其中必须有两幅是在本会举办的影展中展出过的作品,或有一幅是得奖作品;或在总会办的全国影展中入选的作品,并附入选证的复印件。作品均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及展出、发表、获奖等情况,。

4、从事 摄影 理论研究、教学、翻译和编辑工作者、以及从事科技摄影、暗室、摄影器材研究、摄影组织领导等工作者,附本人的专业论文、著作、译文、教材和编辑的书刊、画册、工作报告等材料、数量不限。

审批会员的方法

经协会办事机构审验,交主席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缴纳永久性会费后即为本会会员,颁发《新疆摄影家协会会员证》,所附材料转入会员档案。

协会重要活动

改革开放 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新疆的艺术摄影是群体性思潮的产物,到了九十年代则渐趋转入个人化的探索,出现了一批卓有成就的摄影家。获中国摄影界最高奖 香港电影金像奖 创作奖二人: 赵承安 , 李学亮 。

九十年代初赵承安出版了《准葛尔盆地》、《 塔里木 盆地》大型画册;1993年第4期 中国摄影家协会 为他举办《天际寻源》赵承安摄影作品幻灯会,《中国摄影》杂志在“今日话题”栏目中刊发幻灯会纪要和13幅赵承安的作品;1999年又被《中国摄影》聘请为《专家教室》专栏撰稿人,连续发表摄影论著;2002年, 赵承安 出版了他的代表作品集《新疆大地》大型画册,2002年《中国摄影》又以29个页码发表他的20多幅作品和访谈录。被誉为中国地质地貌摄影家。1993年来获中国摄影界最高奖“ 香港电影金像奖 ”(创作奖)。他一生出版了《 克拉玛依 风貌》、《中国石油地质·准葛尔盆地》、《中国石油地质·塔里木盆地》、《新疆大地》、《喀纳斯风光》、《克拉玛依自然景观》、《锦绣伊犁》、《神奇秀美的 哈巴河 》等画册。

2001年第一期《 中国摄影 》杂志用6页发表 李学亮 《等待天亮》一组6幅作品, 中国摄影家协会 邀请在北京举办李学亮新疆风光摄影展,并举办李学亮风光摄影研讨会。2003、2004、2005年连续三年获全国反转片大佳十佳。年应邀赴 台湾 在 台北市 讲学。出版了《穿越新疆》李学亮摄影作品集,2004年获中国摄影界最高奖“ 香港电影金像奖 ”创作奖,2007年被选为中国摄影家协会第七届副主席。

中国文艺界最高奖:金像奖

金像奖是中国摄影界最高奖,是中宣部在文艺界设定的十三个奖项之一,是党和政府在摄影界唯一认可的国家级最高奖。新疆获金像奖至2007年仅五人:

赵承安 ( 克拉玛依 ):1996年获第三届金像奖(创作奖)

盛 阳(民航):1996年获第三届 金像奖 (组织奖)

樊矫健 (区直):1999年获第四届金像奖(组织奖)

王卫东(军区):2001年获第五届 香港电影金像奖 (创作奖)(同年调入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 )

李学亮 (区直):2004年获第六届金像奖(创作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党委、政府最高奖: 天山 文艺奖

“天山文艺”奖是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在新疆文艺界设立的省级最高奖,2002年开始设立。首届天山文艺奖评定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的作品, 摄影 门类限六幅作品。经初评、中评、终审, 赵承安 ( 克拉玛依 )《新疆大地》(组)、 李学亮 (区直)《聆听心灵的欢歌》(组)、 冯刚 (区 乌鲁木齐市 )《新疆野生动物》(组)、韩连贇( 哈密市 )《新疆少数民族民间舞蹈》(组)、王民斌(伊犁)《转场》(组)、高旭(伊犁)《夏塔冰山下》六幅组作品获首届 天山 文艺奖。

第二届天山文艺奖2005年举行,评定2003年6月1日至2005年12月发表展览出版的作品,限评5幅组。晏先(区直)《风雪人生》、李杨(区直)《亲情》、范书财(区直)《行走新疆》(组)、涂苏别克(区直)《喀纳斯湖泊》(组)、杨洪(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楼兰遗风》(组)五幅组获第二届天山文艺奖。

新疆摄影家协会会员在历史国展入选获奖作品一览表

时间届次 入选获奖作品

1957年第一届国展 入选《天山雄鹰》刘浪(新疆画报)

1958年第二届国展 入选《出猎》武纯展(新华分社)

1959年第三届国展 入选《充满阳光的晚年》杨学祖(军区)

《母与子》武纯展

1960年第四届国展 入选:《高原医生》 宋士敬 (新疆日报)

1961年第五届国展 入选:《亲如姐妹》宋士敬

1963年第七届国展 入选:《老猎手》武纯展

1964年第八届国展 入选:《神炮手阿不拉·马木提》杨学祖

1977年第十届国展 入选:《欢呼》 冯斐 (博物馆)

《老当益壮》、《葡萄园》高兰清(新疆画报)

《给你达达》、《巡林》苏茂春(出版社)

1982年第十二届国展 铜奖:《洁》 廖周炎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入选:《喀什香妃墓》冯斐

《赛马场上》、《 阿尔泰 山》宋士敬

《闪光之路》秦宪安(军区)

《归仑》杨兵才( 石河子市 兵团)

1984第十三届国展 银奖:《博》郭土改(新疆军区)

入选:《春雨》 宋志国 (新疆兵团奎屯)

《丰收舞》孙家斌(区直)

1986年第十四届国展 入选:《伐木工的小屋》宋志国

1988年第十五届国展 银奖:《 寂静的山林 》(组片) 孙家斌

入选:《捻线女》秦宪安

《高原破晓》孙家斌

1997年第十八届国展 入选:《惜别》罗顺裕(军区)

《地震中》齐金民(军区)

《奔小康》王民斌(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大漠 胡杨 》 赵承安 ( 克拉玛依 )

《种子》范明华( 昌吉回族自治州 )

1999年第十九届国展 铜奖:《争雄》黄理孝(伊犁)

入选(四幅)

2002年第二十届国展 铜奖:《新疆地貌》(组片) 李学亮 (区直)

《转场》(组片)王民斌(伊犁)

入选:《塔里木苏醒》王卫东(军区)

《劲风》邱文银( 乌鲁木齐市 )

《碧水驼影》刘健(伊犁)

《绿色交响》(组片)李学亮

《哈萨克的游牧家庭》谭成军(昌吉)

《走出大山》 高旭 ( 伊犁 )

《老祖母》樊福江( 克拉玛依 )

《 花儿与少年第一季 》廖周炎

《塞外牧歌》赖宁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海拔5600米》王卫东

《征途》晏先(区直)

《初入魔鬼城》谭成军

《沙尘暴袭库尔勒》贾春甫( 塔里木油田 )

《灵韵》王聪惠(乌铁局)

2004年第二十一届国展 金奖:《风雪人生》晏先(区直)

银奖:《亲情》 李扬 (新疆日报)

入选:《浮石》 于雷 (新疆画报)

《彩韵》晏先

《奎屯河谷》 李学亮

《守墓人》成勇(区直)

《退役的枕木》 郝沛 (地矿局)

2007年第二十二届国展 金奖:《风迹》(组片)李学亮

银奖:《小河考古》(组片)刘玉生(考古所)

评委推荐奖:《秋草》刘宁霖( 乌鲁木齐市 )

入选:《满天飘舞雪花飞》陈曦( 克拉玛依 )

《鼎》郭新(克拉玛依)

《西部宋章》 郝沛

《塔里木胡杨》晏先

《高原温情》普拉提(区直)

《炮火硝烟的洗礼》李翔(军区)

《盐湖飞花》(组片)高宗麟(区直)

《驾驭风神造福人类》(组片)陈新琛

《冬天里的天鹅之歌》(组片)桑布( 巴州 )

《巴音布鲁克的野生动物》(组片)桑布

新疆摄影家协会会员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中国·国际 摄影 艺术获奖入选作品

中国摄影家协会 从1981年起举办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至2007年已办了十二届国际摄影展。

1987年举办的第四届国际摄影艺术展中,新疆军区 吴渝生 的《花之情》获铜奖。

1995年举办的第七届国际摄影艺术展中,新疆鹿启海的《悼亡灵》获新闻类金奖,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邹学甫的《山路秋色》获银奖。

1998年举办的第八届国际摄影艺术展中, 昌吉回族自治州 薛彦保《夕照博格达》(组片)获艺术类铜奖。

2005年举办的第十一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区直邮政系统李斌的《喀拉扎祖山的浪漫》获评委推荐奖。

2004年在浙江 丽水市 举办的中国·丽水第十一届国际 摄影 艺术展中,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刘浩的《大漠魂》获铜奖, 阿勒泰地区 俞兆龙的《月升》获铜奖,刘浩的《故乡春梦》、 郝沛 的《金秋驼影》入选。

2007年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中,俞兆龙《流光异彩》和刘浩的《胡杨沐秋》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