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旦,字仲昂,原名光亶,又名保同,笔名光旦,1899年8月13日生于江苏省宝山县罗店镇(今属上海市),于1967年6月10日因病去世。中国社会学家、 优生学 家、民族学家、 教育家 ,在性心理学、社会思想史、家庭制度、优生学、教育思想等众多领域有着突出贡献,是 清华大学 百年历史上四大哲人之一。
潘光旦幼年就读于宝山本地学堂,于1913年考取北京清华学校,次年因参加体育运动受伤截肢,落下残疾。因伤病休学,直到1922年才从清华学校毕业,此间参加 五四运动 。同年,潘光旦赴美留学,就读于 达特茅斯学院 的生物学专业。1924年,转入 哥伦比亚大学 攻读硕士学位,于1926年毕业。回国后,先后在吴淞政治大学、 光华大学 任职,期间还兼任 暨南大学 、 复旦大学 、东吴大学、中国公学大学部、沪江大学等学校的教师,主要讲授心理学、 优生学 、 遗传学 等课程。1934 年,担任 清华大学 社会学 系教授、主任,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随校南迁。1938 年,任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社会学系教授、主任,后兼教务长、秘书长等职务。1946年,任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 教授、主任,兼图书馆馆长。1952年,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并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
潘光旦倡导优生教育、 性教育 ,主张 通识教育 ,著有《中国之家庭问题》《 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 》《日本、德意志之民族性之研究》《 优生概论 》《读书问题》等作品,译有《性心理学》《性的教育》《自由教育论》,辑有《潘光且文集》《潘光旦教育文存》等。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05年,潘光旦入 罗店镇 私塾读书,一年后转到新式学堂学习。
1922年于清华毕业,随后赴美留学,入 达特茅斯学院 学习 生物学 。
1924年获 学士 ;同年入 哥伦比亚大学 研究院学习 动物界 、 古生物学 和 遗传学 ,于1926年毕业,获理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26年回国后至1952年,先后在上海、 长沙 、 昆明 和 北京 等地多所大学任教授。曾先后兼任清华大学及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教务长、社会系主任及 清华大学图书馆 馆长等职。潘光旦任 中国民主同盟 第一、二届中央常委,第三届中央委员。
建国后担任政务院文化委员会名词统一委员会委员。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社会系学科被撤销,潘光旦遂调入 中央民族学院 ,主要从事少数民族历史的研究。
1957年 反右派斗争 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是 人类学 、民族学界著名五大右派( 吴泽霖 、潘光旦、 黄现璠 、 吴文藻 、费孝通)之一。他的“罪名”之一就是所谓“破坏民族关系”。
1966年潘光旦被辱骂为“流氓教授”。
1967年5月先生病重, 膀胱 及 前列腺炎 ,小腹 肿胀 如鼓,便溺不通,不获医治,惨痛哀号数日。
个人生活
1967年6月10日去世。
1979年潘光旦 右派 问题获得平反。
个人作品
主要思想
他认为个人品质和能力的形成,取决于先天遗传和后天环境两个方面,但前者更为根本。
从人类社会的前景考虑,不能只讲求个人进步,也不能只讲求社会进步,还必须讲求种族进步。在社会学研究中,他提出健全的社会不可偏废或忽视以下两纲六目中的任何一纲一目:一是个人之纲,其中包括通性、性别、个性三目;二是社会之纲,其中包括与个人通性、性别、个性相应的社会秩序、种族绵延、人文进步三目。如果一个社会忽视了其中任何一纲或一目,这个社会就是病态的。
他认为家庭和人才问题的解决必“系乎遗传,系乎选择”,提倡实行只包括年老父母、未成年子女等 直系亲属 组成的折中家庭,认为此类家庭有利于个人发育和社会进步。
以上参考资料:
社会任职
1941年加入 中国民主同盟 ,历任民盟第一、二届中央常委,第三届中央委员。建国后,曾先后担任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 委员、政务院文化委员会名词统一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第二、三、四届委员。
人物成就
潘光旦在教育上的最具特色的贡献是提出了“位育”之道——这可能是 中国 学界自 严复 后将传统文化精神与西方先进的科学知识进行结合的最早成功的范例。
人物评价
他始终是站在我们文化的最积极的方面,来观察世界,来对世界做出自己的回应。这一点他在中国所有的现代学者当中,是非常突出的一个。你总觉得是一个既传统又现代,既理性又对祖国的文化充满感情的一个学者在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