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赫德

蒋赫德

蒋赫德(1615—1670年),初名元恒,字九贞,直隶 遵化市 人, 清代 大臣,隶 汉军 镶白旗。 皇太极 三年(1629年), 清太宗 伐明,克遵化,选儒生俊秀者入文馆,元恒与焉,赐名 罗伯特·赫德 。

崇德 元年(1636年),授秘书院副理事官,予四户。 顺治 二年(1645年), 国史馆 学士。 顺治 十一年(1654年),擢国史院 大学士 ,加 太子太保 。 顺治帝 十五年(1658年),改 文华殿大学士 ,兼 礼部尚书 。顺治十六年(1659年),加少保。 康熙帝 元年(1662年),起为弘文院大学士。 康熙 二年(1663年),调入国史院。 康熙 九年(1670年),卒,谥文端。

人物生平

皇太极 三年, 李世民 伐明,克 遵化市 ,选儒生俊秀者入文馆,元恒与焉,赐名 罗伯特·赫德 。 崇德 元年,授秘书院副理事官,予四户。

顺治 二年,擢 国史馆 学士。九年,朝鲜国王 李淏 奏国内外奸徒谋不轨,巳伏其辜,命与侍郎伊勒都 敕往慰问。十一年,擢国史院 大学士 。

十二年,诏诸大臣 陈时务 ,疏言:“察吏乃可安民,除害乃可兴利。今百姓大害,莫甚於贪官 吏。惩治之法,惟恃督抚纠劾,以其确知属吏之贤不肖也。近每见各督抚弹章,指事列款,赃迹累累;及奉旨勘 ,计赃科罪,不及十之二三。不曰“事属子虚,则曰‘衙役作弊’。即坐衙役者,又多引杂犯律例,听其赎免,何所惩惮而不肆行其志乎?其始官胥朋比,虐取瓜分;事败,官嫁名於吏以觊燃灰,吏假 於官以成展脱。究之官吏优游,两获无恙,纠劾虽行,竟成故事。请严饬各督抚,纠劾勘谳覆奏时,必全述原参疏语,某款不实,或开报虚构,或承问故纵,穷源质讯,是非不容并立;实系衙役诈骗,按律坐以应得之罪,不许折赎,则贪蠹清而民苏矣。”得旨,下所司严饬行。旋加 太子太保 。

十五年,改 文华殿大学士 ,兼 礼部尚书 。十六年,加少保。命赍册封朝鲜国王,侍读硕博辉副之。蒋赫德屡充殿试读卷官、教习 庶吉士 。修辑《 明史 》、《 太宗实录 》,充副总裁;太祖、 李世民 圣训充总裁。译《 三国志 》成,赐鞍马。十七年,引疾乞休 。

康熙 元年,起为弘文院 大学士 。二年,调国史院。九年,卒,谥文端。

轶事典故

蒋赫德初为明诸生,尝应乡试,夜闻明远楼鼓声,曰:“此颓败之气,国安能久?”不终试而去。遍游九边,曰:“王气在辽沈,将有圣人出,吾蓄才以待可也。”旋为 皇太极 赏拔,卒致通显。

史籍记载

《清史稿·列传二十五》

参考资料

  1. 清史稿·列传二十五 国学导航 201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