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朴, 大荔县 人。 洪武 十八年考中进士。本名权, 朱元璋 赐名为朴。 授官吏科给事中, 因直言上谏触犯旨意罢官。 不久起用为 御史 ,陈说时事干余言。 性格鳗直,数次与皇帝论辩是非,不肯屈服。 在一次争执中,朱元璋发怒,命令将他处死。
人物经历
王朴出生于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奉元路 同州(今陕西大荔)。他的原名为权,后被朱元璋赐名为朴。
王朴性格刚直,多次与朱元璋论辩是非,不肯屈服。在一次争执中,朱元璋发怒,命令将他处死。然而,在到达刑场后,朱元璋又召回他,询问他是否愿意改变。王朴回答说:“ 皇帝 不以臣为不肖,提升为御史官,为何如此摧残侮辱?如果臣无罪,为何要杀呢?如有罪,又何必使我活命呢?臣今日只想速死。” 朱元璋 大怒,立即命令行刑。在经过史馆时,王朴大喊:“学士 刘三吾 记住: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 御史 朴也!”最终,王朴被处死。
朱元璋在王朴死后撰写了《 明大诰 》,称王朴诽谤,但仍然列入了他的名字。
史籍记载
《明史 第三册》中记载:“王朴, 大荔县 人。 洪武 十八年 进士 。本名权,帝为改焉。除吏科给事中,以直谏 旨罢。旋起 御史 。陈时事千余言。性鲠直,数与帝辨是非,不肯屈。一日,遇事争之强。帝怒,命戮之。及市,召还,谕之曰:“汝其改乎?”朴对曰:“ 皇帝 不以臣为不肖, 官御史,奈何摧辱至此!使臣无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用生之?臣今日愿速死耳。”帝大怒,趣命行刑。过史馆,大呼曰:“学士 刘三吾 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 御史 朴也!”竟戮死。帝撰《 明大诰 》,谓朴诽谤,犹列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