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1594-1639)字谦之,号 阳, 常州府 武进(今属 江苏省 )人。出身官宦门第。 天启 二年壬戌(1622)年科 进士 ,改 庶吉士 。同科状元 文震孟 以少年新进之锐气上疏批评皇上不“勤政”,上朝“第如傀儡之登场,了无生意”(《皇明通纪集要》卷五一),被 魏忠贤 攻击为“以偶人比 皇帝 ”而罢官。郑仗义执言,并影射魏忠贤之奸,魏以“党护同乡”给他降职处分,并放逐外地。他愤而回乡,悠游林下十多年。
崇祯 中,未识内阁首辅 温体仁 之奸,赴京补官。他正直得近于迂腐,在拜访温体仁时以直言在不知不觉中得罪阴险之温氏,必欲去之。而温体仁排挤文震孟后,敢于直谏的他又为人才之失而随众持愤激之论。崇祯八年(1635)十一月,温体仁以所谓的“杖母蒸父妾”的不实材料,独疏崇祯,震怒的皇帝立即下令逮入刑部狱中严加审问。崇祯十一年(1638)有司借天旱而为他呼冤,崇祯却以假证人之证词下令将其以三千六百刀活剐。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万历 二十二年(1595年),八月初九日生。父 郑振先 ,字太初。母吴安人, 大学士 吴宗达 之妹。
万历二十三年(1596年), 太初 进士及第。
万历二十七年(1600年),从父 嘉兴市 任所读书。
万历三十二年(1605年),太初升工部营缮司 主事 ,随父至京。
万历三十六年(1609),回乡,考试得补 常州府 学生员。太初上《直发古今第一权奸疏》,被贬四川永宁宣抚司经历。
万历 三十七年(1610年),随父赴永宁。太初吟诵山海经丹木篇,喜其句,命号峚阳。
万历 三十九年(1612年),娶周氏为妻。太初 京察 被免官。
万历四十年(1613年), 乡试 中 举人 。
官场浮沉
天启 二年(1622年),赴京 会试 ,中 进士 二甲第三十名。与同年 文震孟 、 黄道周 等过从为密。入 翰林院 为 庶吉士 。上“谏留中疏”,降二级调外,回籍候补。
天启 五年(1625年),南下避祸,恐累及家门,乃还。途中为六君子作“黄芝歌”。
天启六年(1326年),避祸西游,至 庐山 。
天启七年(1327年),被入顾同寅案,削职为民。避祸至 西江 ,渡梅岭,至 粤东 ,栖五羊城。九月,天启帝 ,始作归计。
崇祯 元年(1628年),三月回家,复原官。八月再奉旨原官起用,尚未行,父太初卒。
崇祯四年(1631年),母 吴安 人丧。
崇祯八年(1635年)八月 五日,起行赴京候补,十月十三日抵京。于朝房见 温体仁 ,体仁不悦其语,被体仁弹劾,十一月十一日系刑部狱。
崇祯十年(1637年)二月二十八日移至 锦衣卫 狱。
崇祯十二年(1639年)八月二十六日,被 。
个人作品
《梦中作》《邸报传予死》《夜奠岳墓读满江红词》《怀黄石斋》《题君子泉》《谏留中疏》
史籍记载
《合肥学舍札记》 陆继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