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乐(Chamber music ),原意是指在房间内演奏的“家庭式”的音乐,后引申为在比较小的场所演奏的音乐。现在指由一件或几件乐器演奏的小型 器乐 曲,主要指重奏 曲和 小型器乐合奏曲,区别于大型管弦乐。
家庭式音乐
室内乐原指西方在房间内演奏的宫廷音乐,后引申为在比较小的场所演奏的音乐。在十四世纪的 欧洲 音乐中,室内乐是和演唱、演奏形式正规、声音宏大的 宗教音乐 相对而言的,到后来则是和交响音乐、 歌剧 、舞剧音乐相对而言。
定义
顾名思义,室内乐(Chamber music ),是在室内演奏或演唱的音乐。但是,这“室”原指欧洲贵族城堡中的音乐室,常是金碧辉煌而且宽敞的大“厅”。由此而言,只有编制庞大,不得不在大戏院、大 音乐厅 或大教堂作公共演出的(例如: 理查德·瓦格纳 、 威尔第 的歌剧),才不能算是室内乐。如此,几乎所有的巴洛克的器乐曲(甚至早期的歌剧)都可以算作室内乐。
含义
原指西方贵族宫廷中由少数人演奏、演唱,为少数听众演出的音乐,它有别于当时的教堂音乐和戏剧音 乐。
现在指由一件或几件乐器演奏的小型 器乐 曲,主要指重奏 曲和 小型器乐合奏曲,区别于大型管弦乐。
室内乐本应包括各种器乐 独奏 和 声乐 独唱,但现在,人们一般所说的室内乐常常是指由单件乐器担任独立 声部 的器乐重奏和声乐曲中的 浪漫曲 、带伴奏的重唱曲。
特点
由于室内乐重奏的每一声部都相当独立和个性化,所以它的写作技法通常比较复杂而细致,除了一般的主题发展手法外,多样化的复调音乐手法在重奏曲中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近代室内乐重奏曲的曲式结构多为含有 奏鸣曲式 乐章的多乐章套曲。和 交响乐 作品相比较,室内乐重奏显得感情细腻、含蓄,而且更加注意发挥每件 乐器的技巧和表情的“潜力”,对各声部的乐器在组合关系上也更加精雕细镂。因此,这就要求作曲家必须有高度的艺术技巧水平,演奏者也必须配合默契,而欣赏者则要比较仔细、用心地“深入”音乐,才能对其中的妙处心领神会。
在所有的室内乐重奏中, 弦乐四重奏 是最重要和最有代表性的重奏形式。这是由于它具有最多样化的演奏技巧,最丰富的表现力,最擅长于旋律的歌唱性,同时又有宽广的 音域 、音区和音色的对比。 德国 古典作曲家 弗朗茨·海顿 是这一体裁的最早的杰出大师。他一生中共写了八十三部弦乐 四重奏 和数十部其他形式的重奏曲,以致人们普遍认为他的四重奏创作促进了当时整个 欧洲 的家庭音乐生活的广泛发展。
历史
室内乐大约于16世纪末产生于 意大利 。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它是一种小型 器乐 合奏形式。但如果从历史角 度考察它,就会发现这种音乐形式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内涵。
16—18世纪初,当时的音乐被分为三大类:教会音乐、戏剧音乐和室内乐。当时的室内乐与教会音乐、戏剧音乐的表演场地和规模有所不同,它是在私人(贵族)家里表演的 声乐 或小型器乐曲,由于贵族们喜好音乐,他们常会找些志同道合的音乐人士一同演出,于是就形成了最早的室内乐形式。
18世纪中期-19世纪上半叶,随着音乐逐渐走进市民阶层,表演地点也从私人家庭移到公开的 音乐表演 场所,使室内乐在含义上有了新的变化,它成为由少数乐器表演的(主要指 弦乐四重奏 ),与具体演出场所无关的现代室内乐。
19世纪中期至末期,大多数重要的室内乐作品都出自 德国 作曲家之手,如 弗朗茨·舒伯特 、 费利克斯·巴托尔迪 、 罗伯特·舒曼 、 约翰内斯·勃拉姆斯 等,虽然乐器的组合主要沿用 古典主义时期 的形式,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通常为二至九人的重奏组合,最典型的例子是舒伯特的钢琴 五重奏 《 鳟鱼 》。
发展
室内乐于17世纪晚期传至 法国 、德国、 英国 诸国,后来,在J.海顿的笔下得到高度发展。他总结前人经 验,确立了弦乐四重奏的典型形式,并使之居于室内乐的主导地位。这一时期, 沃尔夫冈·莫扎特 和 路德维希·范·贝多芬 又有效地发挥了 中提琴 、 大提琴 的表现性能,使4个弦乐 声部 更显均衡。贝多芬还运用交响曲的某些手法,丰富了四重奏的音响色彩和表现力(如 《C大调弦乐四重奏》 ),并使 钢琴 与弦乐声部相结合的重奏形式得到进一步发展。F. 弗朗茨·舒伯特 的室内乐则不仅具有 戏剧性 倾向,而且富于歌唱性特点(如《d小调四重奏》)。
18世纪末以后,随着市民阶级的兴起,演奏场地从宫廷走向 音乐厅 ,听众人数渐趋增多。室内乐的概念已由专指重奏曲而扩大到包括 独奏 曲、独唱曲(限于少数乐器伴奏者)和重唱曲以及小型管弦乐合奏等在内的更广阔的范围。
此后的作曲家如 约翰内斯·勃拉姆斯 、B. 贝德里赫·斯美塔那 、A. 安东·德沃夏克 、L. 莱奥什·亚纳切克 、 彼得·柴可夫斯基 、C. 阿希尔-克劳德·德彪西 等都曾致力于室内乐的创作,并有重要作品传世。20世纪,室内乐仍是作曲家所重视的一个创作领域,不少作品运用了现代作曲手法。
进入20世纪,传统的室内乐受到很大的挑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混合音色组合:由于电子合成音乐的产生,新作曲方法的应用,室内乐领域产生了广泛而不寻常的乐器组合,寻找新的音色组合,如 施托克豪森 的《天狼星》(电子合成器、小号、 低音单簧管 、 女高音 和 男低音 )、 汉斯·亨策 的《 友谊 》(单簧管、长号、 大提琴 、打击乐和 钢琴 );另一方面来自人员编制:出现了室内交响曲(十几个人的编制),室内 协奏曲 ,室内 歌剧 等室内乐体裁,如 本杰明·布里顿 的《旋螺丝》要求有6或7位独唱者、 木管乐器 、 弦乐四重奏 加 低音提琴 、 竖琴 、 打击乐器 、钢琴、 钢片琴 等。
分类
形式
按 声部 或人数的多寡,室内乐可分为二重奏、 三重奏 、 四重奏 、 五重奏 直至九重奏等多种演奏形式。因所 用乐器种类不同,室内乐又有单纯 弦乐器 演奏的重奏 和弦 乐器与 钢琴 、 管乐器 等混合演奏的重奏之别。弦乐四重奏是室内乐的重要形式,由第一 小提琴 、第二小提琴、 中提琴 、 大提琴 各1件组成;弦乐三重奏由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各1件组成;而弦乐五重奏则由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2或1)、大提琴(1或2)组成。通常所称 钢琴 三重奏、钢琴四重奏、钢琴五重奏等,系指2件、3件或4件弦乐器与钢琴重奏的形式。如 钢琴 五重奏 则由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和 低音提琴 组成。亦有由管乐器与 弦乐器 演奏者,如W.A. 沃尔夫冈·莫扎特 所作由 双簧管 、 小提琴 、 中提琴 、 大提琴 演奏的 《F大调四重奏》 。
重奏
此外,尚有弦乐器、 管乐器 与钢琴混合使用的重奏,如Z.菲比赫的《小提琴、单簧管、圆号、大提琴五重奏》,以及几件管乐器的重奏或加入 打击乐器 的重奏等。近代室内乐通常用 奏鸣曲 套曲形式,有4个乐章(亦有少于或多于此数者),演出中不追求个人技巧的任意发挥,而强调 声部 间的默契配合。古典室内乐多为主调 和声 风格,同时又具有丰富的复调因素,声部 织体 缜密精细,富于个性,能生动细致地表现风俗性、抒情性、 戏剧性 等多方面的音乐形象,尤擅描绘意境,刻划心理,表达哲理。
代表
代表作品如L. Van 路德维希·范·贝多芬 、J. 约翰内斯·勃拉姆斯 、П.И. 彼得·柴可夫斯基 等人的 四重奏 。这一体裁早在中世纪后期和文艺 复兴时期业已存在,其含义与近代不同,主要指 琉特 、哈普西科德 独奏 的 器乐 经文歌 或数件乐器演奏的世俗 声乐 曲,曲式自由,无固定结构。前者由4人演奏(两个高 声部 由 小提琴 、 双簧管 或长笛担任,低声部由 大提琴 或大管担任,又有哈普西科德或 管风琴 演奏 和声 背景);后者由3人演奏(独奏1人,数字低音2人)。
中国现状
中央音乐学院 与歌德( 中国 )学院合办了 德国 国际大师班。前 柏林爱乐乐团 首席莱纳·库斯茂,以及前 东京交响乐团 大提琴首席原田祯夫受邀加盟讲学。
此次为期一周的大师班,对于在国内长期被忽略的室内乐而言,与一场匆匆的“ 行为艺术 ”无甚差别:大师讲完课就走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作为 器乐 演奏艺术领域内最高层次的室内乐,在音乐院校与舞台上均“低人一等”的状况。然而作为 交响乐 基础的室内乐,最能锻炼器乐学生之间的协作能力,不仅从技术上,而更多从音乐上考验习乐者的悟性。
在国内,至今没有一个职业的室内乐团。这种“怪现象”延伸出来的话题,不仅牵涉到 中国 音乐教育体制内种种尚待解决的问题,还牵涉到中国交响乐事业的发展。
2014年中国第一家职业室内交响乐团——上海大地之歌室内交响乐团成立,每个月推出3-4场音乐会!
2013年 南京 首家室内乐团——南京 亚历山大室内乐团 成立,每月固定演出,并推出不同主题的演出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