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南省文联,是河南省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和 省辖市 文联、行业文联及大型企业文联的联合组织,是 中国共产党 领导下的全省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河南省文联是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的团体会员。
发展历史
河南省文联自1954年4月正式成立,于今已走过了60年的历程。
1949年3月,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河南省文联筹建工作开始,成立了省文联筹备工作委员会。筹委会由岳明、 嵇文甫 、 苏金伞 、 李蕤 (李 )等人组成,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岳明兼任筹委会主任。12月召开筹委会成立大会,筹委会内设办公室、创作联络部等。
1951年2月,中南大区正式建立中南文联。 河南省 文联筹建工作得到了中南文联的具体领导和指导。1954年,中南大区撤销,河南省文联直接接受 中国文艺网 的指导,后成为其团体会员。
1954年4月1日,河南省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在 开封市 召开,河南省文联正式成立。大会起草并通过了省文联章程,选举产生了省文联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岳明 当选主任。
1955年4月,随着省会迁郑,河南省文联由开封迁至 郑州市 。
1958年, 河南省 文联改常务委员会制为委员会主席团制,杜希唐任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1963年, 于黑丁 任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1967年2月, 河南省 文联被解散。1978年,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前后,河南省委批准成立省文联筹建领导小组。1979年,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文联恢复活动。
1980年4月29日至5月10日,河南省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大会修改了省文联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机构。于黑丁当选主席。
1983年8月, 何南丁 任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1990年10月,刘清惠任省文联党组书记。
1991年5月23日至5月25日,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大会修改了省文联章程,改选了领导机构。刘清惠当选主席。
1996年6月10日至6月12日,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大会修改了省文联章程,改选了领导机构。丁发杰任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2000年6月, 张海 接任省文联主席,何东成任党组书记。
2001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大会修改了省文联章程,改选了领导机构。 张海 当选主席。
2001年6月,詹玉荣任省文联党组书记。
2004年2月, 吴长忠 任省文联党组书记。
2007年4月6日至4月8日,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大会修改了省文联章程,改选了领导机构。 马国强 当选主席。聘张海为 名誉主席 。
2013年12月26日至27日,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会在郑州召开。大会修改了省文联章程,改选了领导机构。 杨杰 当选主席。聘张海、 二月河 ( 二月河 )、马国强为名誉主席。
组织结构
领导机构
省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王守国
省文联主席、党组副书记: 邵丽
省文联副主席: 苗树群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剑锋
省文联副巡视员:刘鲁豫
省文联副巡视员:董焕琳
七届委员
于庆林、 于德水 、马国强、马素芳(鱼禾,女)、马新朝、王天虹、 王少春 、王仁海、王守国、王红(女)、王鸣、王泽培、王春地、 王荣生 、 王钢 (女)、王洪应、王猛仁、王喜成、王 方、云平、牛永海化建国、文柳川、方可杰( 回族 )、方斌、孔夏(女)甘桂芬(女)、卢新运、申慧生、巩伟、朱文红(女)、刘平、刘杰、刘康健、刘鲁豫、刘豫平、 齐岸青 、 米闹 、祁明杰、 许雄志 、纪行、严瑞、 杜艳 (女)、 李天岑 、李巧艳( 乔叶 ,女)、 李仲党 、 李利宏 、 李国昌 、李明、 李佩甫 、李泽功、李建东、李建学、 李树建 、李虹(女)、李强、 李锦利 (女)、李静宜(女)、杨东明、杨林
杨松璋、 杨杰 (女)、杨修昌、 杨峰 、 吴长忠 、吴行、何弘、何新年、谷建全
冷潜、 汪荃珍 (女)、 宋华平 、张文平、张立波、张帆、张宇、张志功、张国臣
张建才、 张剑锋 、张炳志、张勇、张高山、张善伟、张富君、张富领、陈江风
陈国 、 陈涌泉 、陈新琴(女)、陈静(女)、陈燕铭、邵丽(女)、 苗树群 (女, 满族 )、范大岭、 范军 、周绍成、周虹、庞宏(女)、 郑彦英 、宗树洁、赵洪、赵振乾
胡战坤 、胡尊锋、钟海涛、侯全亮、饶丹华(女)、姜健、袁汝波、 贾文龙
柴绍忠、 徐大庆 、徐龙欣、殷丽(女)、殷拴长、高有鹏、 高珊珊 (女, 回族 )、阎夫立、葛一敏(女)、 董文建 、 董林 、董焕琳(女)、 蒋愈红 (女)、程建军、程崇正、 程韬光
焦国梅(女)、储旭光、鲁银海、谢元涛、 谢冰毅 、 谢安钧 、 谢国启 、 廖华歌 (女)
樊城 、薛霆、冀聚良、 魏小杰 (女)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联络处(理论研究室)
人事处:
机关党委
老干部处
文艺志愿服务中心
团体会员
河南省 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现有团体会员62个,即 河南省作家协会 、 河南省戏剧家协会 、 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河南省曲艺家协会 、 河南省电影电视家协会 、 河南省舞蹈家协会 、 河南省杂技家协会 、 河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河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河南省文艺志愿者协会, 郑州市 文联、 开封市 文联、 洛阳市 文联、 平顶山市 文联、 安阳市 文联、 鹤壁市 文联、 新乡市 文联、 焦作市 文联、 濮阳市 文联、 许昌市 文联、 漯河市 文联、 三门峡市 文联、 南阳市 文联、 商丘市 文联、 信阳市 文联、 周口市 文联、 驻马店市 文联、 济源市 文联, 巩义市 文联、 兰考县 文联、 汝州市 文联、滑县文联、 长垣市 文联、 邓州市 文联、 永城市 文联、 固始县 文联、 鹿邑县 文联、新蔡县文联, 河南省 法院系统文联、河南省检察文联、河南省煤矿工会文协、河南公安文联、河南省水利文学艺术协会、河南省神剑文学艺术学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文化体育协会、 国铁集团郑州局 文联、河南省电力文体协、中原油田文联、 河南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文联、中国平媒神马 集团公司 文体办、河南能源以煤集团文联、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文联、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联、 河南石油勘探局 文联、中国长城铝业郑州企业文联、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 文联、 平顶山市 妖梦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文联、 河南省 地矿文联。
组织章程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河南省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和 省辖市 文联、行业文联及大型企业文联的联合组织,是 中国共产党 领导下的全省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 中国文艺网 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伟大旗帜,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 毛泽东思想 、 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 的工作导向,坚持文艺 为人民服务 、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动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 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推动 河南省 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 中华民族 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责,对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和所属事业单位负有领导、管理的职责。
1、以多出文艺精品、多出文艺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全省文艺创作与文艺活动的水平;大力扶植和培养文艺新人,不断壮大我省文艺队伍。
2、组织和支持广大文艺工作者经常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展演、交流、比赛与研究、评论等活动,并对全省优秀文艺工作者和各文学艺术门类的优秀成果予以推介、表彰和奖励。
3、支持各团体会员依据宪法、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探索与解决文艺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推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条件下文艺工作的新鲜经验,使文艺工作自觉服从于全党工作的大局,更好地服务于 改革开放 与 物质文明 、 政治文明 和 精神文明建设 。
4、积极沟通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同文艺界之间的联系,加强同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及各有关方面、单位的密切合作,努力推进全省文艺界的团结,不断扩大与省内外、国(境)内外文艺界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5、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及时反映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6、积极创造条件,兴办为文艺界服务的 文化产业 与福利设施,不断增强自身的活力与凝聚力。
7、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第三章会员
第四条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本章程第一条所列之文艺团体,承认并自愿遵守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经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批准后,即为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有 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
2、有在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及其他会议上的表决权;
3、有对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的监督批评权和建议权;
4、优先参加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的活动;
5、退出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自由。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执行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议,完成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布置的工作;
2、及时向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报送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报告重大活动信息;
3、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七条团体会员如违犯国家法律,对社会造成危害,或严重违反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或长期不开展活动,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可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和除名等处理。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 民主集中制 。 河南省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河南省文联委员会。代表大会由各团体会员推选的代表及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邀代表组成,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和通过河南省文联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河南省文联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河南省 文联委员会为最高执行机构。河南省文联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其主要任务是:执行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审议和批准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选举产生主席团;通过增补和撤换 河南省 文联委员会委员;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河南省文联委员会由各团体会员及各有关方面按规定名额推选,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大会通过。
按照团体会员制的原则,各团体会员和有关方面推选的 河南省 文联委员会委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担任该职时,其缺额可由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或有关方面重新推选,或由接任者自然更替。但重新推选或自然更替的名单须及时报告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经全委会予以确认。主席团成员的变动,应经全委会选举通过。
第十一条 河南省 文联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驻会专职主席一人,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各若干人,组成主席团。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职权。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必要时可由主席或受委托的副主席临时召集。主席团会议闭会期间,由驻会专职主席、专职副主席领导日常会务。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设秘书长一人及若干必要办事机构,协助专职正、副主席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视必要可设 名誉主席 、顾问和荣誉委员若干人。名誉主席由委员推举;顾问由主席团从已退下来的曾经担任过 河南省 文艺界领导职务及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正、副主席职务的老同志中聘任;荣誉委员由主席团从已退下来的文艺界知名人士中聘任。
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经费来源:
1、主要为财政拨款;
2、会费;
3、 社会赞助 ;
4、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河南省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河南省文联。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2013年12月27日河南省文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章程须经代表大会讨论批准。本章程解释权属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获得荣誉
2025年5月23日,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