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陈有

庄陈有

庄陈有(1956年6月24日生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 九龙城)是一位香港 失明 人士。他曾担任香港政府助理教育司及助理政务司,后成为香港乐施会前总干事和 香港大学 前学生发展总监。1991年和1995年,庄陈有分别获得香港十大杰出青年和 大英帝国勋章 。2004年,他荣获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 中国消除贫困奖 奋斗奖」。庄陈有是香港公民党的创党党员,但在2015年1月退党。2012年,香港大学授予他名誉大学院士称号。2017年12月,庄陈有荣获“第12届·2017爱心奖”。

人物简介

庄陈有(1956年6月24日-)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 的一位社会活动家和政治人物。他在6岁时完全丧失视力,但凭借记忆和触觉生活。庄陈有在 香港大学 主修英文,副修心理学,并于1981年获得文学院二级甲等荣誉学位。他还在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进修资讯系统管理专业,并于1985年获得资讯 管理科学 硕士学位和1986年获得 社会政策 硕士学位。

庄陈有的工作经历丰富,他曾在香港大学担任行政主任,协助学生解决租屋问题和做租金分析。1989年,他成为 香港 政府政务主任,是香港政府历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 失明 的政务主任。1993年,他转职到香港 乐施会 担任副总干事,2000年获委任为总干事。他还在2006-2010年担任 香港大学 学生事务处学生发展总监,并从2010年开始创办及推动社会企业,包括黑暗中对话、EL Education、低碳 亚洲 (Carbon Care Asia )及低碳想创坊 (Carbon Care InnoLab)。

庄陈有的义务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务盲人和社会福利领域。他现任 香港失明人协进会 执行委员,曾任世界盲人联会亚太区理事会副会长、执行委员,香港失明人协进会会长, 香港盲人辅导会 理事会成员,香港导盲犬协会执行委员会及创办成员之一,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执行委员,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残疾歧视条例 委员会主席,香港复康联会副主席,电讯服务用户及消费者咨询委员会委员,复康咨询委员会辖下复康顾问及就业小组委员会委员。他提出了“以权利为中心”的扶贫理念,注重被扶对象权利意识的培养,提倡并推广参与式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