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地区,旧 行政区划 地区名,是古老的游牧区地。1975年4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及其所属师建制撤销,同年6月,成立石河子地区。
1976年1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 石河子市 ,以 沙湾市 的 石河子镇 和沙湾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同时设立石河子地区,地区革命委员会驻石河子市;将石河子市、 塔城地区 的沙湾县和 昌吉回族自治州 的 玛纳斯县 划归石河子地区领导。
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石河子地区;石河子市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原石河子地区的沙湾县划归塔城地区,玛纳斯县划归昌吉回族自治州。
地区简介
1976年设立 石河子市 ,以 沙湾县 的石河子镇和沙湾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76年1月2日批准)。设立石河子地区,地区革命委员会驻 石河子市 。将石河子市和塔城地区的 沙湾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的 玛纳斯县 划归石河子地区领导(国务院1976年1月2日批准)。
1978年撤销石河子地区,石河子市改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直辖。原石河子地区的沙湾县划归 塔城地区 , 玛纳斯县 划归 昌吉回族自治州 (国务院1978年8月5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