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 宁康 二年(374),析 永宁县 东北部地,置乐成县,属永嘉郡。 刘宋 、齐、梁、陈因之。
正文
东晋置。
隋开皇十二年(592),省乐成县入 永嘉县 。唐武德四年(621),析 永嘉 原乐成县地重置乐成县,属东嘉州。 武德 七年,复省乐成县入永嘉县。载 初元 年(689),复分永嘉县置乐成县,属 温州市 。
五代十国 后粱开干二年(908),为避梁太祖父 朱诚 之讳,县名乐成改为 乐清市 ,属温州。
宋太干兴国三年(978),温州降为军,乐清属之; 咸淳 元年(1265),升温州为瑞安府,乐清属之。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瑞安府为温州路,乐清属之。
明洪武元年(1368),改温州路为 温州府 ,乐清属之。清因之。
民国元年(1912),废府置道,乐清属瓯诲道;十六年,废道制,乐清直属于 浙江省 ;二十四年,在 温州 设第八行政督察区,二十八年,改为第五行政督察区, 乐清 隶属之。
一九四九年十月, 新中国成立 , 乐清市 县属 温州专区 。一九六八年, 温州市 专区改为温州地区,乐清县属之。一九八一年九月,温州地、市合并,成立新的 温州市 (地级),实行市辖县体制, 乐清县 归温州市管辖。
一九九三年九月,撤销乐清县建制,设立 乐清市 (县级),由省直辖,以原乐清县的行政区域为乐清市的行政区域。十月,省府通知, 乐清 撤县设市后,行政管理委托 温州市人民政府 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