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春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级巡视员

李仕春,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 瑞安市 人。1992年获哲 学士 ;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 中国法学会 研究部二级巡视员。

人物经历

曾任 中国法学 会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副总编、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秘书长、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秘书长;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直属机关青联常委、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 副会长; 西南政法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 湘潭大学法学院 等高校兼职教授,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兼职研究员。

曾供职于 温州大学 (1992—1996)、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999—2005,2002年7月任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辑部主任)。

现任 中国法学会 研究部二级巡视员。

曾获 浙江省 优秀大学生(1991)、全国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论文 一等奖 (1999)、2002-200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创新奖)等荣誉。

主要成就

主要研究领域为: 程序法 基础理论、民事诉讼法学、 民法 与民事程序法的交叉问题。主要科研成果有专著:《 民事保全程序研究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出版);在《 中国法学 》、《 法学研究 》、《 政法论坛 》、《 中外法学 》等权威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

主要发表的论文为:

《缺席判决制度研究》(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

《诉讼欺诈及其法律控制》(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

《诉讼契约论》(载《清华法律评论》1999年第2辑);

《程序安定论》(载《政法论坛》1999年第5期);

《民事保全程序基本问题研究》(载《中外法学》2005年第1期);

《诉之合并制度反思与启示》(载《 法商研究 》2005年第1期);

《论诉讼上的抵销》(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5期);

《诉讼法典要不要规定基本原则》(载《现代法学》2005年第6期);

《论程序形成权》(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6期);

《形成之诉独立存在吗》(载《 法学家 》2007年第4期)。

《案例指导制度的另一条思路——司法能动主义在中国的有限适用》(载《法学》2009年第6期)

《“法院—社会调解”模式的基础与制度建构——以 河南省 调解年活动为中心的考察》(载《 河南社会科学 》2010年第1期)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8日下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研讨会暨 中国法学会 2019年第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巡视员李仕春教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人物事件

2018年8月21日,李仕春酒后驾驶构成 危险驾驶罪 ;因犯罪情节轻微,2018年9月12日,北京 东城区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今日上午, 红星新闻 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证实,网传消息属实,且该院的确对李仕春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中国法学会方面向红星新闻证实,李仕春于9月25日被停职,“在接受调查。

参考资料

  1. 研究部 中国法学会 202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