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奖”由 山西省 文化厅 和山西省戏曲协会主办,是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 和山西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山西省舞台艺术政府最高奖。山西省戏曲“杏花奖”评奖演出于1989年10月10日向省委宣传部并省政府提出申请,并设立了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机构及名单。当年10月进行了首场演出。
历史沿革
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月7日,第十届“ 杏花 奖”共评出杏花新剧目奖5个,二度杏花表演奖两个, 单项奖 153个,组织奖4个,优秀演出奖4个,突出贡献奖两个。
最终, 长治市 豫剧团的《裴寂还乡》、 盐湖区 蒲剧团的《 赵氏孤儿 》、 忻州市 北路梆子剧团的《黄河管子声》、 山西省 剧协晋阳艺术团的《宫变》、山西省曲艺团的《罪证》获得杏花新剧目奖。《 西厢记 》等4个剧目获得优秀演出奖;在《裴寂还乡》中饰演裴寂的郭加银、在《 刘胡兰 》中饰演刘胡兰的 余芳 获得“二度杏”。
在单项奖的戏剧类中,《天河》等11剧的编剧姚宝、 谢玉辉 等人获得编剧奖;《 赵氏孤儿 》等8剧的导演 李泉水 、解广文等人获得导演奖。
另外, 运城市 文化新闻出版局等4单位获得组织奖, 长治市 豫剧团等两团获得突出贡献奖。
自开办以来,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刻苦钻研,认真打造,开拓创新,精益求精,推出了一大批深受观众好评的优秀剧目和深受观众喜爱的演员。同时也使“杏花奖”成为我省影响最大,覆盖面最广,参赛选手最多,成就最突出的专业 艺术奖 。
历届名单
第一届(1989)
第二届(1990)
第三节(1991)
第四届(1992)
第五届(1993)
第六届(1995)
第七届(1996)
第八届(2001)
第九届(2003)
第十届(2005-2006)
第十七届(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