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外文名:TianJin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成立于1999年7月,隶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是 天津市 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办公地址位于 河西区 解放南路369号。现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天津市 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李志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天津市海上搜寻救助规定 》《 天津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 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具体负责在 天津市 管辖水域依法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的管理职责,负责辖区船舶和船员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二)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审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申请,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负责口岸的 海事管理 工作。
(三)按照授权,负责 船舶检验 机构、引航机构、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和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 航运 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按照授权,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的注册、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船员服务簿和海员出入境证件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其考试发证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较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重大污染事故处置及调查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或具体实施辖区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
(六)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强制引航监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七)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沿岸国”管理、海区(或水域)巡逻、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核及监督管理、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八)负责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按照授权,负责监督管理或指导规定区域内的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负责规定区域内的航海保障的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负责管理、指导本局机关和所属的分支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规划计划、基本建设、 财务会计 、固定资产、干部人事、劳动工资、 技术装备 、科技教育、政务信息、党群、审计、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工作。
(十一)承办 交通运输 部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办事机构
分支机构
事业单位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管辖范围
天津海事局海域管辖范围为:按照顺时针顺序连接A、B、C、D、E、F、G、H、I、J、K等11个点,与 天津港 口岸线构成的海域范围。
办公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的办公地址位于 河西区 解放南路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