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史略

越史略

《越史略》( 越南语 :Việt Sử Lược),越南古代历史文献,作者不详,约撰于 陈朝 (1225—1400)年间。该书共三卷,采用编年体,以汉语 文言文 写成,记述李朝史迹较详,后附 南陈 纪年。是 越南 最古史书之一,记载越南 上古时代 (包括越裳氏、 南越国 等)至李朝(1009-1225年)事迹的重要典籍。现存的《 四库全书 》版《越史略》,尚有由清人所写的《提要》一篇,以及原书书末的《附陈朝纪年》一篇。

内容简况

《越史略》分成三卷:

此外,现存的《 四库全书 》版《越史略》,尚有由清人所写的《提要》一篇,以及原书书末的《附陈朝纪年》一篇。

史书提要

臣等谨案:

《越史略》三卷,不著撰人名氏,纪 安南 国事。上卷曰国初沿革,为 赵佗 (约前203—前137年在位)以下诸王;曰 代守任,为 西汉 至石晋交州牧守姓名;曰 吴纪 ,乃 五代十国 末 吴权 (898—944)及其子昌岌、昌文等事迹;曰十二使君,乃昌文没後诸将 杜景硕 等争立事迹;曰丁纪,则 丁部领 (968—979年在位)以下诸王;曰黎纪,则 大行皇帝 (980—1005年在位)以下诸王。中卷下卷皆曰阮纪,则自 李公蕴 (1010—1028年在位)得国後诸王事迹,纪述特详。惟以李为阮,与史不合。案 黎崱 《 安南志略 》称陈氏代立,凡李氏宗族及齐民姓李者,皆令更为阮,以绝民望。则此书当为陈氏之臣所作。 志又载陈普尝作《越志》,黎休尝修《越志》,俱陈太王时人。太王者, 陈煚 (1225—1258年在位)之 。则此书或附录臣即出普休二人手未可知也。 安南 自汉迄唐并为州郡,五季末为土豪窃据,宋初始自立国。此书自唐以前大抵全袭史文,自 丁部领 以下则出其国人之词,与史所载殊有同异。 史臣但承赴告之辞,故如 卒之类往往较差一年。至名号官爵或祇自行国中而不以通于大朝,故亦有所错互。其牴 之处颇可与正史相参证。又史称陈日尊(1279—1293年在位)自帝其国,尊公蕴为太祖神武皇帝,国号大越。此书原题《大越史略》,葢举国号为名,而所列公蕴至昊 八王皆 帝号,不独陈日尊一代,则尤史所未详。又《 玉海 》记交趾天 、寳象、神武、彰圣、 爱新觉罗·颙琰 诸年号此书皆与相合。特所列黎阮诸王无不改元者,而史家并未悉载,则必当时深自讳之,故中国不能尽知耳。书末又载 陈煚 以下纪年一篇,但录所僭諡号、改元,而不具事迹其中,所称太王者,以史按之,当为 陈叔明 (1370—1373年在位)。其称今王者,当为陈炜(1377—1388年在位)。而史载日 至炜十二世,此书乃仅得十世,未详其故。又考《廉州府志》纪康熈十三年(1674)海 得钟,题皇越昌符九年乙丑,说者疑为宋时李乾 以後僭号,今此书称今王昌符元年丁巳,当明洪武十二年(1379),其九年正值乙丑,则为陈炜僭号无疑,是亦足资考证矣。 安南 自宋以後,世共职贡,乃敢乗前代失驭之际,辄窃号国中,至著之简策以妄自夸大,实悖谬不足采。然吴楚僭王, 春秋 绝之,而作传者亦不没其实。故特依伪史例录之,以著其罪,且以补宋元二史外国传之所未备焉。 乾隆 四十五年(1780)九月恭校上。

成书年代

《越史略》的作者已难以稽考。而成书年代,则可从书末的《附陈朝纪年》中的“今王,昌符元年丁巳”推断,可能是 陈伯宗 昌符元年(公元1377年)写成。

史料价值

《越史略》是现存较早期的一部 越南 本国历史著作,它的价值,除了是保存了大量越南早期历史,而且可以与中国正史中有关越南的记载,作相互考证。《 四库全书 》的《提要》这样写道:丁部领以下则出其国人之词,其抵牾之处颇可与正史相参证。

相关考订

据越南学者的考订,《越史略》应为《 大越史记 》的节略本,原书名应为《大越史略》。而在 后黎朝 编成的《 大越史记全书 》,亦有采用《大越史记》的内容,因而《越史略》和《大越史记全书》两者有相同之处。

另外,据 陈荆和 的考证,《越史略》可能就是 南陈 学者陈周普于公元1250年所撰的《越志》。而另一位陈朝学者 黎文休 则据《越史略》而编成《大越史记》。

四库记载

《越史略》·三卷( 山东巡抚 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纪 安南 国事。上卷曰《国初沿革》,为 赵佗 以下诸王。曰《历代守任》,为 西汉 至石晋交州牧守姓名。曰《吴纪》,乃 五代十国 末 吴权 及其子昌岌、昌文等事迹。曰《十二使君》,乃昌文没后,牙将 杜景硕 等争立事迹。曰《丁纪》,则丁部领以下诸王。曰《黎纪》,则 大行皇帝 以下诸王。中卷、下卷皆曰《阮纪》,则自 李公蕴 得国后诸王事迹。纪述特详,惟以李为阮,与史不合。案 黎崱 《 安南志略 》,称陈氏代立,凡李氏宗族及齐民姓李者,皆命更为阮,以绝民望。则此书当为陈氏之臣所作,崱志又载 陈普 尝作《越志》,黎休尝修《越志》,俱陈太王时人。太王者, 陈煚 之谥,则此书或即出普、休二人手,未可知也。 安南 自汉迄唐,并为州郡。五季末,为土豪窃据,宋初始自立国。此书自唐以前,大抵全袭史文,自 丁部领 以下,则出其国人之词,与史所载殊有异同。盖史臣但承赴告之词,故如薨卒之类,往往较差一年。至名号官爵,或只自行国中,而不以通於大朝,故亦有所错互。其牴牾之处,颇可与正史相参证。又史称陈日尊自帝其国,尊公蕴为太祖神武皇帝,国号大越。此书原题《大越史略》,盖举国号为名。而所列公蕴至昊、旵八王,皆僣帝号,不独陈日尊一代,则尤史所未详。又《 玉海 》记交趾天贶、宝象、神武、彰圣、嘉庆诸年号,此书皆与相合。特所列黎、阮诸王无不改元者,而史家并未悉载。则必当时深自讳之,故中国不能尽知耳。书末又载 陈煚 以下纪年一篇,但录所僣谥号改元,而不具事迹。其中所称太上者,以史按之,当为 陈叔明 。其称今上者,当为陈炜。而史载日煚至炜十二世,此书乃仅得十世,未详其故。又考《廉州府志》,纪 康熙帝 十三年海滨得钟,题皇越昌符九年乙丑,说者疑为宋时 李乾德 以后僣号。今此书称今上昌符元年丁巳,当明洪武十二年,其九年正值乙丑,则为陈炜僣号无疑,是亦足资考证矣。 安南 自宋以后,世共职贡,乃敢乘前代失驭之际,辄窃号国中。至著之简策,以妄自夸大,实悖谬不足采。然吴、楚僣王,《春秋》绝之,而作传者亦不没其实。故特依伪史例录之,以著其罪。且以补宋、元二史《外国传》之所未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