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省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多年来忠实地履行国家涉外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始终坚持依法施检、严格把关,加强对江苏地区出入境卫生检疫、 动植物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管,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卫生注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2018年4月14日起,原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责和队伍划入南京海关。

机构概况

为保证工农牧 渔业 生产安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江苏检验检疫局,以建设一流的检验检疫综合实力、一流的职工队伍“两个一工程”为目标,实施以质取胜、 科学教育 兴检、开拓创新“三大战略”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和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博采众长,壮大自我,提升综合实力。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 动植物检疫 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 卫生监督 ,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办理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授权的 动植物检疫 审批,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五)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严(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 运载工具 和集装箱及容器的 卫生监督 、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十)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十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 人事管理 、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 纪检监察 、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办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张家港市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吴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盐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连云港市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宿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徐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考资料

  1. 本关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202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