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警监

人民警察警衔

副总警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体系的第二等级, 部级 副职 。 省部级副职 警官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副总警监的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199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实施,副总警监位于警衔等级五等十三级内。

发展历史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并公布实施。警衔等级设置为五等十三级,设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和警员。

警衔标志

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警衔授予

副总警监,一般授予各省, 直辖市 ,厅(局)级正职;兼各省,直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享受副省级待遇,由国务院总理授予 省部级副职 警官。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4-12-18
  2. 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被查 7年前曾传被"双规" 华声新闻 2023-11-17
  3.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九九式警服常服肩章) 百家号 2023-11-17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国政府网 2024-12-18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锦州市公安局 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