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国(1960年11月—2012年2月18日),男, 汉族 , 浑源县 人。曾任 大同市 政府副市长。
2012年2月18日在该市一小区内被其妻兄杀害。
生平
1960年11月,出生。
1982年9月, 山西师范大学 毕业后,雁北教育学院教师。
1983年9月,雁北地委宣传部干事。
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5月,雁北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副科长。
1991年8月,雁北地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1993年7月,大同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1997年1月,大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1年8月, 大同市 矿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5月,左云 县委书记 。
2010年11月,大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中共大同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山西省 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大同市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市委委员;大同市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被杀
2012年2月18日20时45分许,在 大同市 一小区内被杀。据 大同市公安局 称,被害时王伟国位于该市城内御兴华都小区院内。
2012年2月19日上午, 犯罪嫌疑人 在外逃途中被警方抓获。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周云,男, 汉族 ,1953年5月出生, 山西省 大同市 人,系王伟国的妻兄。2007年周云到 云南省 外出打工,因周云多次找王伟国要求在退休前从企业调到事业单位工作并要求调整儿子的工作单位均未果,心生不满遂对王伟国产生报复念头。经初步审讯,嫌疑人 周云 对杀害王伟国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