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提

民间私造的寺院

“招提”是民间私造的 寺院 。出自宋应麟《杂识》“私造者为招提、若兰,杜枚所谓山台野邑是也。”源自 梵语 Caturdeśa,意译为四方(catur是四,deśa指场所、地方、国土等),指 伽蓝 。

北朝 拓跋焘 于 始光 元年(四二四)造立伽蓝,名之曰招提,国人遂以招提为寺院的别称,此称呼亦传至 韩国 和 日本 。

简介

1、音译“佳拓斗提奢”,省称“拓提”。但在汉字传写过程中,因形近而误写为“招提”。于是四方僧称 招提僧 、四方僧之受施物称招提僧物、四方僧之住处称为招提僧坊。北朝魏太武帝于始光元年(四二四)造立伽蓝,名之曰招提,国人遂以招提为 寺院 的别称,此称呼亦传至韩国和日本。

刘宋 谢灵运 《答范光禄书》:“即时经始招提,在所住山南。”

《旧唐书·武宗纪》:“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 拟宫居。”

《 初刻拍案惊奇 》卷二一:“樵舍外已闻犬吠,招提内尚见僧眠。”

清· 魏源 《武林纪游》诗之四:“且还招提宿,寄此山夕永。”

(参阅唐玄应 《 一切经音义 》卷十六、《翻译名义集·寺塔坛幢》。参见“拓提”。)

2、招引提携。明· 李贽 《与耿司寇告别书》:“公今宦游半天下矣,两京又人物之渊,左顾右盼,招提接引,亦曾得斯人乎?”

梵语 catur-dis/a, 巴利语 catu-disa。音译 斗提舍。又作招斗提舍。意译四方、四方僧、四方僧房。即指自四方来集之各方众僧(即 招提僧 )均可止宿之客舍。故为僧团所共有之物,可供大众共同使用者,即称为 招提僧 物,或四方僧物。

据增一阿含经卷十四载,毗沙鬼以一山谷 布施 招提僧。高僧法显传载,营建四方僧房,以供给客僧。又翻译名义集卷七载, 拓跋焘 于 始光 元年(424)造立 伽蓝 ,称为招提,世人遂以招提为 寺院 之别称。

据玄应音义卷十六记载, 梵语 catur-dis/a,音译柘斗提奢,略作柘提,一般皆以柘、招 字形 近似而讹作招提。另据续高僧传卷二达摩 多传、 慧琳 音义卷二十六等载,亦有将招提二字之义解为:招,即招引;提,即提携,此说更见谬误。又据慧琳音义卷四十一载,制底(梵 caitya),古称 支提 、招提;此系误将招提与制底混同,故其说亦谬。(悲华经卷八、五分律卷九、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二、大宋僧史略卷上、释氏要览卷上)p3261

概述

FROM:【佛光大辞典】

(术语)具名拓斗提舍,梵音Caturdes/a,译曰四方。谓四方之僧为 招提僧 ,四方僧之施物为招提僧物,四方僧之住处为招提僧坊。魏太武造 伽蓝 ,以招提名之,招提二字,遂为 寺院 之异名。增一阿含经十四曰:‘毗沙鬼白世尊曰:我今以此山谷施招提僧,唯愿世尊为之受之。’悲华经八曰:‘比丘 比丘尼 无惭无愧,或断招提僧物,断现前衣服饮食卧具医药。’玄应音义十六曰:‘招提,译云四方也。招,此言四。提,此言方。谓四方僧也。一云:招提者讹也,正言拓斗提奢,此云四方。译人去斗去奢。拓,经误作招。以拓招相似,遂有斯误也。’涅 经十一曰:‘ 招提僧 坊。’慧琳音义二十六曰:‘招提僧坊,此云四方僧坊也。’名义集七曰:‘后魏太武 始光 元年造 伽蓝 ,创立招提之名。’比丘尼钞中上曰:‘拓斗提奢,隋云四方。但是僧处,旧拓提者讹略也。昔人去斗除奢,拓复误作招。以拓招两字,形滥相似,致久来误矣。’

FROM:【 丁福保 《 佛学大辞典 》】

指为四方僧众所设之客舍。音译具云‘柘斗提奢’或‘招斗提舍’,或意译为四方僧房、四方、四方僧。关于‘招提’一词,《慧琳音义》卷二十六云(大正54·476b)︰‘ 招提僧 坊,古音云供给客僧之处也。即以招引提携之义故也。亲曾问净 三藏 ,云招提是 梵语 ,此云四方僧房也。’然《 续高僧传 》卷二〈达摩笈多传〉云(大正50·435a)︰‘云招提者,亦讹略也。世依字解,招谓招引,提谓提携。并浪语也。此乃西言耳。正音云招斗提奢,此云四方。谓处所,为四方众僧之所依住也。’《玄应音义》卷十六亦云︰‘招提,译云四方也。招,此云四;提,此云方。谓四方僧也。一云招提者,讹也。正言柘斗提奢,此云四方。译人去斗去奢,柘”经误作招。以柘招相似,遂有斯误也。’因此,‘招提’应为讹误之语,其正名应为柘斗提奢。

又,《慧琳音义》卷四十一(大正54·581c)云︰‘制底, 梵语 也,古释或名 支提 ,或曰招提。’此系将招提与制底(caitya)混为一谈,亦属不正。

依《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 》卷上所载, 义净 西游 印度 时,中印度有为睹货罗国僧所建的健陀罗山荼寺、为迦毕试国僧所建的窭拏折里多寺等招提。另依《 法显传 》〈 于阗国 〉条所载(大正51·857b)︰‘作四方僧房,供给客僧。’可知 西域 地区的国家,也设有招提,以便利往来于中国、印度的僧侣。此外,《 高僧传 》卷八〈 慧集 传〉载有梁京招提寺、卷十二〈 慧绍 传〉载有宋临川招提寺,而《 续高僧传 》卷二十八〈慧恭传〉载有隋益州招提寺。后世 禅宗思想 盛行后,对于客僧居住的 寺院 ,则称为‘ 十方 刹’,并不是称为‘ 唐招提寺 ’。至于日本·天平宝字元年(757),依 唐僧 鉴真大师 奏请,在大和所建的 唐招提寺 ,也只徒具名义而已,并非真是供远地客僧居住的客舍。

汉译 佛教经典 中的招提,除前述指四方僧舍之用例之外,另有如《 增一阿含经 》卷十四〈高幢品第二经〉(大正2·616b)︰‘毗沙鬼(中略)白世尊曰︰我今以此山谷施 招提僧 ,唯愿世尊与我受之。’以及《大比丘三千威仪经》卷上(大正24·918b)︰‘不应着僧伽梨,有三事︰一者作塔事,二者作招提僧事,三者作比丘僧事。’等用例。此时的\‘招提’,则意为\‘四方’。

[参考资料] 《五分律》卷九;《悲华经》卷八;《 大宋僧史略 》卷上;《 释氏要览 》卷上。

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增辉记梵云。拓斗提奢唐言四方僧物。但笔者讹。拓为招。去斗奢。留提。故称招提。即今 十方 住持 寺院 。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