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聪(约1490-1550),字达甫,号 方城县 , 明朝 状元、政治人物、学者, 固安县 县城内(今 河北固安 )人。 正德 十四年(1519年)顺天乡试解元,次年会试联捷,正德十六年(1520年)殿试登第一甲第一名,授官翰林院修撰。 嘉靖 初年“ 大礼议 ”期间,杨维聪等随 杨慎 力争大礼,反对世宗,遭到廷杖。此后被外放为官,在 山西省 、 山东省 任职多年,累官山东布政使。嘉靖十七年(1538年)调 南京光禄寺 卿,翌年调太仆寺卿,两年后致仕。身后入祀固安乡贤祠。
杨维聪是 固安县 历史上唯一的状元,固安城内曾建有“状元及第”等牌坊。其著作有诗文数篇传世,并辑《性理诸家解》三十四卷。家族文风鼎盛,父杨和中 举人 ,兄杨维杰为榜眼,子孙亦多有科名。
人物介绍
杨维聪,其父杨和为 成化 丙午科举人,任国子监 学正 ,平生不务积蓄,惟严于教子。维聪自幼入塾读书,学习刻苦。杨维聪是 正德 十四年以解元,正德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右春坊右 中允 。 嘉靖 三年(1524年)七月十二日, 朱厚熜 通知 礼部 ,十六日为父母上册文、祭告天地、宗庙、社稷,群臣哗然。七月十五日,维聪与 舒芬 、 杨慎 等人等伏左顺门哭争,被廷杖,外调为山西按察司副使(正四品)。嘉靖九年,任 河南省 学正。十二年(1533)转山东布政司参政(从三品)。次年升 山西省 布政右使(从二品),十五年(1536)转 山东省 布政左使(从二品),嘉靖十七年授南京光禄寺卿。翌年任太仆寺卿。维聪弟兄三人,其兄维杰为 嘉靖 丙戌科一甲第二名(榜眼),官至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其弟维诚为 举人 。此类家庭在北方读书人中甚少。明代状元89名, 河北省 共两名,维聪即为其一。辑有《性理诸家解》三十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