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台遗址是商代晚期都城朝歌的一个重要遗存点 ,位于 淇滨区 钜桥镇刘寨村西, 淇河 东岸、北岸。
鹿台遗址东西、南北均长约2.5千米 , 文化层 堆积厚约3米,上层为两汉文化,其次为周、商、龙山及仰韶文化。在其遗址 上巳节 发现了白石灰房基以及石斧、石铲、石刀、陶鼎、陶钵、骨锥、骨针、骨簪、玉器等文物。鹿台是《 封神演义 》故事的起源地之一,是 帝辛 和 妲己 歌舞祭天的宫殿区 。经过历史变迁,鹿台由原来的大平台被分割为6个小平台,其中4个已成平地,只剩下2个 。
鹿台遗址于2000年9月25日成为 河南省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传说故事
鹿台,又名南单台,相传是 商朝 殷纣王为了讨好妲己、游猎赏心所建造的宫苑建筑,位于朝歌附近的 淇河 岸边。商纣王当年修建了盖世无双的鹿台,其工程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新序·刺奢》云:“鹿台,其大三里,高千尺。”相传,鹿台上建有宫室楼 ,极为富丽豪华。“台高插汉,榭耸凌云。”“鹿台朝云”与“钜桥夜月”是当地“淇园八景”之一。修建鹿台时 帝辛 一开始派 姜子牙 (姜子牙)当监工,姜子牙极力阻谏,殷纣王不听,姜子牙只好弃暗投明,投奔周室。商纣王又派心腹 崇侯虎 当监工,用了7年时间才最终建成,耗费了大量金钱和人力。位于 淇河 东岸的那座用 黄土 堆砌而成、现在已经分成六个土堆的鹿台遗址。其实,在淇河西岸的 淇县 境内,也有一座鹿台,这就是位于县城西8公里 金牛岭 一带的,今 北阳镇 大水头村的破庄鹿台遗址。这处鹿台,也是一个有着说不尽道不完历史故事的古代遗存。《 太平寰宇记 》曰:“鹿台在县西二十里,帝王世纪云:纣造,饰以美玉,七年乃成,大三里,高千仞。余址宛然在城内,即纣投火处。纪年曰: 姬发 擒纣于南单之台,盖鹿台之异名耳。” 乾隆 九年《淇县志》记载:“鹿台在县西十三里,南阳社地方,即殷纣集财处,按《 周书 》散鹿台之财,按《史记》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按 刘向 《 新序 》,纣为鹿台七年而成。其大三里,高千仞,今遗址尚存。”鹿台遗址既有部分历史真实性,也有民间传说的演义成分。 淇河 两岸曾是3000多年前 帝辛 活动的地方,他在此留下的传说和遗迹不胜枚举。其实,就鹿台而言,当年殷纣王修建的目的并不单纯为了个人享乐,也是为国家大事着想。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意思是加重全国税收,将钱粮财宝收藏在鹿台之上。所以说,鹿台既是纣王观赏淇水游览散心的去处,也是国家的钱库所在地,现在有人称之为“中华第一金库”。在武王克商的 牧野之战 中,殷纣王的军队“前徒倒戈”,以至于“血流漂杵”,全军覆没,殷纣王一看大势已去,就仓皇登上鹿台,“蒙衣其珠玉,自 于火而死”。鹿台相传为 帝辛 积财之处, 隶书 记载有“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之说。
名称由来
鹿台为 台之讹,实际上是储存物品的仓库。因为字体形似,故而后世将廪台讹为鹿台。历来只说鹿台为 帝辛 行宫,将鹿订正为廪,即明白此建筑的真正性质。1973-1974年, 黄盛璋 曾发现, 战国 时府、库、仓、廪,也是制作兵器、礼器车器以及田器的场所。史料表明, 姬发 克商后曾“散鹿台之钱”,可见,廪台至少是库藏大量田器的重地。
地理位置
在 淇县 城西十五里 太行山 东麓, 帝辛 所建:“其大三里,高千尺。”是殷纣积财处。《 全本史记 》记载:“厚赋税以实 鹿台 之钱。”纣建鹿台七年而就,工程之大不言而喻。
遗址概况
鹿台遗址在 浚县 城西24公里 钜桥镇 刘寨与申寨之间,地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泰山路桥附近,占地约39公顷,西南两面濒临 淇河 。 原本是一个大的土堆遗址,年深日久,遗址被分割成六块 台地 ,所以又称陆(六)台、六鹿台,被分割后形成的小鹿台又有各自的名称,从东向西排列有序。六鹿台中有4座鹿台在上世纪“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被严重破坏。到1980年 文物普查 时,二、六号台地被夷为平地,三号台地仅存667平方米,四号台地幸存2668平方米,唯有一号、五号台地保存完好。剩下的两座鹿台作为古代鹿台遗址,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于2000年9月被列为 河南省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观其四周断崖暴露遗迹,可见 文化层 堆积,厚约3米。上层为两汉文化,下面依次为周、商、龙山及仰韶文化。遗址中文物种类繁多,有石斧、石镞、石 、石镰,彩陶钵残片、鼎足、鬲腿,骨锥、骨簪、骨镞, 铜镜 、铁 、铁钩镶等。省、地文物工作者对该遗址曾数次考察,采集了实物标本,一致认为是一处历史价值很高的古 文化遗址 。
诗词
《鹿台止作二首》 释行海
宋代 释行海
九州烟景杂尘埃,自爱吾庐住鹿台。
百计不如归最好, 五行 只可问无灾。
野园日暖花争发,贪屋春深燕自来。
王戴风流千载下,水声山色更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