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1830-1909年),原名濮守照,字青士,晚号瘦梅子。 水县崇贤乡(今 塘乡)地溪村人。先世于 南宋 淳右年间由 卫辉市 迁 溧水区 。父濮 (琅园)生四子二女,四子中濮文暹居长,次为濮文升·濮文昶。濮文曦,二女为濮文漪, 濮文湘 。
生平履历
濮文暹,补县学附生,随父人选至 四川省 。因 太平军 占领 南京市 ,省试中辍,乃改名文暹,北上京师应顺天乡试。与三弟濮文昶同科考中 咸丰 己未(1859年) 举人 ,后又同考中 同治 乙丑(1865年) 进士 。先供职于刑部,任陕西司 主事 。 员外郎 。四川司郎中在刑部供职10余年期间,濮文暹“居心平恕,察事精详”,著有《提牢琐记》,当时被奉为成法。他参与审理很多朝迁要案,平反了不少冤狱,显示了他秉直断案的品质和才能。
光绪 九年(1883年),濮文暹简入潼关道堂,后又改授 南阳府 知府 。濮文暹任 南阳市 知府前后10余年(中间曾任 开封府 知府, 彰德府 知府),政通人和,百废俱举。 南阳府 旧有童子参加府试的制度,参试者必须捐钱以作为进身的阶梯,各县将这部分收入用于修城墙。办团练。濮文暹到任后,革除这一旧制,“由是寒士得自奋而无幸者矣!”
南阳府东境的 淮河 源流,由于长久得不到疏浚治理,经常泛滥成灾。濮文暹到任后,修筑堤防,保障沿河两岸群众的生命安全。此举受到上司的重视,晓谕各府县效仿。
由于濮文暹在南阳府主政有方,“政声洋溢于中州,盛德之称满于人口”,朝廷加封濮文暹三品官衔,赏戴花 ,升用 道员 。
濮文暹在继母死后,忧归不再出仕,担任了府学堂总教习。 光绪 三十一年(1905年),去 山东省 长子濮贤恪任所就养。 宣统 元年(1909年)农历十二月初九于其处去世,时年80岁。
艺术成就
濮文暹熟谙诗,书,经,史。凡天文,算学,地理,任遁诸术无不精通,且好鼓琴,擅声曲,工诗文以及刀 诸术,并嗜读《 红楼梦 》,为我国研究〈红楼梦〉的著名人物。清同治四年(1865年),濮文暹与其弟濮文昶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作题跋。
题记如下——
“《红楼梦》虽小说,然曲而达,微而显,颇得史家法。余向读世所刊本,辄逆以己意,恨不得起作者一谭。睹此册,私幸予言之不谬也。子重其宝之。青士、椿馀同观于半亩园,并识。乙丑 孟秋 。”
濮文暹著作有《见在 集》(8册22卷)和《见在龛杂作存稿》(4册)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