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正则(?—?),字公衡,南 兰陵郡 兰陵县 人, 南北朝 时 南梁 宗室,临贺郡王 萧正德 弟,临川静惠王萧宏子。天监初年,因为是王子被封乐山侯,后经过多次升迁,任太子洗马、 舍人 。萧正则曾私自拘留百姓,让他们养马,又偷偷私铸钱币。大通二年(528年),因匿藏劫盗而获罪,削爵迁徙至 玉林市 。 萧衍 特敕他至 广州市 ,命令地方官府每日给予他酒肉,南方官衙中人仍然以王侯之礼对待他。
萧正则对父辈产生怨恨,与 西江 督护靳山顾串通,引诱并招来一些亡命之徒,即将袭击 番禺区 。事件被揭发后,他们便鸣鼓聚集起来准备攻广州州城。广州 刺史 元景仲 命令 长史 元孝深征讨,萧正则兵败,逃入厕所,被村民抓获,绑起来送往官府。朝廷下诏将萧正则在 南海 斩首。有司请将他从宗族的名册中除去他的属籍,将他的妻子关押。朝廷再下诏同意把他从宗族的名册中去除,对他的妻子儿女则宽大处理。
简介
恒于第内私械百姓令养马,又盗铸钱。
经历
大通二年,坐匿劫盗,削爵徙郁林。帝敕 广州市 日给酒肉, 南中 官司犹处以侯礼,正则滋怨诸父,与 西江 督护靳山顾通室,招诱亡命,将袭 番禺区 。未及期而事发,遂鸣鼓会将攻州城。 刺史 元景仲 命 长史 元孝深讨之。正则败,逃于厕,村人缚送之。诏斩于 南海 。有司请绝属籍,收妻子。诏听绝属籍,妻子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