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嘉诏 (1887一1962) 字检汝, 江西省 兴国县 枫边乡 坊坑人。 中国国民党 中将 ,清末秀才,后来留学 日本 ,获京都帝国 大学士 本科 学士 。曾任江西省省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947年当选国大代表。解放前夕赴澳门,任 澳门大学 土木工程 学教授。后迁居 台湾 。
人物生平
1928年,任江西公路处处长,筹划全省地方公路建设,主持制定《江西省修治六大干线实施计划》,将赣粤、赣湘、赣闽、赣浙、 景德镇市 湖口五大干线计划中的景湖线向南延伸,经 乐平市 、 万年县 至余干 黄金埠镇 与赣浙线相接,成为赣皖干线,另增赣鄂干线。限于财力物力,六大干线时停时续,在当年底完成赣粤公路的 南昌市 至莲塘段。
留学 日本 ,获京都帝国 大学士 本科 学士 。归国后,致力于交通建设事业,初任 四川铁路 工程师,1925年 江西省 道局成立,下设工务、总务两科,出任工务科长。
轶事典故
1932年3月,拟订“赣粤、赣浙、赣湘、赣闽四线并进工程计划”,经省务会议通过实施。其时 蒋介石 “围剿”红军,他任南昌行营公路处处长,负责抢修战时公路,保障军需物质供给与畅通。
1934年全省新修公路里程2332公里,为 民国时期 年修公路里程最高纪录。在他主持督办下,赣粤、赣浙、赣湘、赣闽、赣皖线先后完工,但工程设计粗糙,施工简陋,质量低劣。
1935年,调 四川省 、 贵州省 ,主持 中国西南地区 交通建设,任川黔公路监理处处长、四川行营公路监理处 中将 处长。 中国抗日战争 时期,主持设计修建 滇缅公路 。
1943年,奉命回 江西省 ,任省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兼任第三战区粮食管理处中将处长、长官司令部军粮处中将处长、 中国工业协会 江西分会主席等职。任内制订全省县市区街道建筑规划草案17条,制订房屋管理租赁规则19条,完成九江十里铺飞机场续建工程,修复战时被毁的 南昌市 至 吉安县 、吉安至 泰和县 、 赣县区 至南康公路,主持颁发《 江西省 城市建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