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瓒

明代官员

杨 , 蠡县 人。 永乐 末年 进士 。为 赵城镇 知县,课绩为 山西省 之最,越级 凤阳县 知府 。正统十年大计群吏,杨瓒被任命举治行卓异者,杨瓒及 王懋 、 叶锡 、赵亮等与焉。 凤阳 为帝王故乡,勋臣及诸将子孙多犯法令。杨瓒请求立户稽查他们的出入,从此他们便遵于法令的约束。杨瓒上言民间子弟中可造者多,请广增生员不要限额。 礼部 采用杨瓒的言论,考取附学。学校之有附学生,由杨瓒议始。杨瓒后擢 浙江省 右布政使。与镇守侍郎 孙原贞 共平 陶得二 之乱。 景泰 二年,杨瓒以 湖州市 诸府官田赋重,请均之民田赋轻者,而且严禁诡寄之弊。皇帝下诏杨瓒与孙原贞督之,田赋称平。久之,去世在官任上。

人物介绍

杨瓒, 蠡县 人。 永乐 末年 进士 。为 赵城镇 知县,课绩为 山西省 之最,越级擢 凤阳县 知府 。

相关史料

《明史·列传第四十九》

杨瓒,蠡县人。 永乐 末进士。知赵城县,课绩为山西最,超擢凤阳知府。正统十年大计天下群吏,始命举治行卓异者,瓒及 王懋 、 叶锡 、赵亮等与焉。凤阳帝乡,勋臣及诸将子孙多犯令。瓒请立户稽出入,由是始遵约束。瓒言民间子弟可造者多,请增广 生员 毋限额。 礼部 采瓒言,考取附学。天下学校之有附学生,由瓒议始。

擢 浙江省 右布政使。与镇守侍郎 孙原贞 共平 陶得二 之乱。 景泰 二年,瓒以 湖州市 诸府官田赋重,请均之民田赋轻者,而严禁诡寄之弊。诏与原贞督之,田赋称平。久之,卒官。